以案说法
●厚街 ●去年6月26日零时许
韩成良 黄彩华 吴先生深夜醉酒在厚街镇无证驾驶摩托车,撞上同样醉酒睡在马路上的许先生,并导致其当场死亡。后吴先生投案自*。昨日从市第二**获悉,吴先生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半。
去年6月26日深夜零时许,时年30岁的浙江男子吴先生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从厚街镇北环路往三屯小学方向行驶,途经三屯三宝路路段时,吴先生没注意到马路上躺着一名男子,直接撞了上去,导致对方当场死亡。吴先生也倒地身受重伤。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肇事司机吴先生为醉酒驾驶。遇难者为许先生,42岁。事发当晚许先生也喝醉酒,骑自行车到事发路段醉倒睡在马路上,自行车放在一边。交警*终认定吴先生负该起事故主要责任,死者许先生负次要责任。
市第二**审理认为,吴先生无证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现行刑法规定应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案中,吴先生属于自*,能悔罪,日前**一审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