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白叟交了保费,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营业员余某,却没有现实打点保险营业,直接将他们的*侵吞了。
海淀查察院以诈骗罪对余某提起公诉,日前,**判其有期徒刑6年。
余某被指在泰康人寿客户酒会上以“售后办事部VIP客户司理”的身份示人,但案发后泰康人寿公司称,其不是公司正式员工,只是保险代办署理人,泰康人寿仅口头商定其可以代表公司与客户签定合同。
而投保人则称,轻信余某,恰是因为相信他是泰康人寿的员工。
记者查询拜访发现,良多投保人并不清晰找上门来的营业员仅仅是“保险代办署理人”,存在发生诈骗等隐患。
颠末回放
酒会中被下套就地投保
2012年8月中旬,余某邀请60多岁的李密斯加入酒会。李密斯回忆说:“那时酒会规模挺大,有四五十桌。泰康人寿经常开酒会,请客户一路吃饭,就地介绍保险,**就地认购。我在现场交了**笔保费。”
李密斯投保的是“**人生C款**年金保险”。一周后,余某说可以追加保险,年利率6%。见收益较高,李密斯赞成了。
2012年8月28日,李密斯和余某一路到银行,李密斯汇款10万元。“在ATM机上的操作是他在弄,我在旁边看着,底子没往坏处想。”
汇款后,李密斯充公到批单,只收到一条来自106909090528的短信,内容是“你的**追加保费100000,已成功转入您名下的**人心理财账户;账户余额:106010元”。
70多岁的郝师长教师则是在泰康人寿举办的推销酒会上熟悉余某的。2012年11月,郝师长教师接到泰康人寿的推销德律风邀请参会。酒会在一家四**酒店进行。
余某欢迎了郝师长教师,并向他推介了**人生B款**年金保险——每年交3万元,满一年分红,交满10年关身受益。郝师长教师于是投保。之后郝师长教师还想追加保费,“余某说提前交齐30万,不消比及10年后,就能提前获得收益。”
2013年1月,郝师长教师分两次向余某小我账户汇款15万元。之后郝师长教师收到泰康人寿公司短信,确认收到追加金额。
2013年7月25日,因为急需用*,李密斯联系余某退费,但余某称退不了。李密斯向泰康人寿客服扣问,这才得知,本来追加的10万元底子没入公司账户。李密斯当即报案,余某被抓。
郝师长教师那时还不知道余某被抓。之前他多次扣问年末返利事宜,但余某一向推诿。2013年8月2日,他再次给余某打德律风,发现其手机关机。他联系泰康人寿,才知追加款底子没入账。
余某被抓后供称,两位白叟收到的公司确认短信,其实都是本身为了不让对方思疑,偷偷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为了骗取李密斯的信赖,余某每两个月就用公司的短信平台给她发一次。
余某称,被本身截留的25万元,多半被本身花了,剩下6万元用于泰康人寿的酒会、餐会、雇用会等。
两边对证
泰康:并非正式员工
事发后,泰康人寿当即将余某解雇。
警方出具的办案申明显示,曾多次到泰康人寿查询拜访取证,但公司均称相关人员在外出差。民警多次联系余某地点的泰康西城支公司总司理接管扣问,但此人拒不共同。
这位总司理口头回答民警称,余某不是泰康人寿公司的正式员工,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是有口头和谈,可以代表泰康与客户签订营业合同。
该人还称,公司在保险员收取客户现金问题上没有明文划定,只是口头奉告保险营业员不得直接向客户收取现金,直接让客户交到或汇到公司。
对于余某利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短信平台一事,民警前去泰康人寿总部查询拜访环境。工作人员称负责该平台的负责人持久不在,短信平台有审批流程,正常环境下必需报保险公司相关司理审批后才能发布。
投保人:信他是客户司理
当初为什么相信余某?李密斯说,2010年余某为父亲办过保险营业,对他印象不错。
郝师长教师说:“因为是泰康人寿的员工才相信他的。”
按照泰康人寿的说法,余某不是员工,只是“保险代办署理人”,是指按照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规模内代办保险营业,并依法向保险人收代替理费的小我或单元。
但郝师长教师和李密斯都不克不及接管这个说法。郝师长教师说,加入酒会时,余某对外传播鼓吹的身份是“售后办事部VIP客户司理”。李密斯也证实,他在泰康人寿公司办公,本身去公司找过他。
多家保险公司员工告诉记者,保险代办署理人固然不是正式员工,但手刺上也会印有保险公司标记,并写有“司理”、“**司理”等分歧职务,这是业内遍及做法。
若是认定余某组成职务侵犯罪,则意味着所加害的客体是公司**,即认可涉案金*属于泰康人寿应收的保险费用,但被余某侵吞。
但查察官审查后认为,保险合同中已商定,变动合同的行为应由投保人本人至保险公司申请,不该由营业员代行,追加保费亦如斯。是以,涉案金*不该认定为泰康人寿的**。余某固然操纵了职务身份,但工作职责不包罗收取保险费并交回公司。
最终,海淀查察院以诈骗罪公诉余某,**判处余某有期徒刑6年。
诉泰康人寿调整了案
固然刑事判决书中要求余某退赔赃款,但其没有退赔。
两位白叟还别离将泰康人寿告状到**,索要补偿。
两位白叟认为,泰康人寿作为专业经营人寿保险的保险公司,对本身的经济损失必需承担全数补偿责任。
**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诈骗行为与保险公司的办理没有联系关系性,不克不及认定为代办署理保险公司的行为;因为其不是保险公司员工,也不克不及认定其属于职务行为从而要求保险公司担责。
李密斯和郝师长教师的告状,最终未以判决形式了案。经**主持调整,泰康人寿北京分公司付出给李密斯保费7万元、郝师长教师10万元,同时与两人解除保险合同。
对外经贸大学保险法研究中间主任王国军告诉记者,保险代办署理人轨制是1992年由盟国保险公司带到中国的,之后在保险行业遍及合用。
王国军说,“绝大大都保险公司与保险代办署理人签定的只是代办署理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保险代办署理人不是保险公司法令意义上的员工。”
他暗示,今朝国内有340万保险代办署理人,总体本质不高,保险代办署理人轨制短处良多,需要鼎新。
有媒体报道称,因为保险代办署理人不受劳动法庇护,不享受公司的医保、社保等根基福利,导致其遍及存在短视行为和不诚信。国内保险行业欺诈、误导问题严重,恰是中国保险业代办署理人营销机制的缺陷造成的。
投保人也存在败诉风险
记者查询拜访发现,保险代办署理人小我收取保费后挪作他用的案例,在外埠时有发生,屡见报端。而由此激发的民事诉讼,审理中**的立场各有分歧,有的判决撑持了投保人的索赔请求,有的则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判投保人胜诉的来由,是投保人曾在保险公司投过此类保险,再次投保,其有来由相信保单是真实的,投保行为应受到法令庇护,投保人没有法界说务领会工作人员的有关环境,对保单的真伪不该承担核实责任。以保单为凭,可证实投保行为已实施完成。
而判投保人败诉,则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不是代办署理人代办署理权限与规模内的行为,诈骗之所以能成功,与投保人自身的过错有关系。
支一招保费直接交公司不经小我手
某保险公司一位资深司理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联系的营业员,根基都是保险代办署理人身份。
出于风险考虑,该人提醒公家,投保时必然不要把保费以现金形式直接交给保险代办署理人,准确的缴费体例有两种,一是由客户自行去保险公司缴纳,二是客户在投保书上写下本身的银行卡号,并存入保费,保险公司获得授权后按期自行划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