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燕从前日起,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将实行备案制管理。药师《岗位证》**由市药师协会办理,改为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负责。
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处方审核员须本人到窗口办理《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上岗证》,其余岗位可授权委托他人代办。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申报《岗位证》须登录深圳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网站(http://adr.szda.gov.cn/)申报,然后到市药师注册管理中心**服务窗口提交材料。管理中心**服务窗口地址为“罗湖区北环大道1024号(原深圳市药检所)一楼”。
市食药局各分局将加强对《岗位证》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办理《岗位证》弄虚作假者,收回《岗位证》,录入深圳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和全市信用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