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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昨日发布的第三季度网购消费报告显示,今年7月至9月该局共受理网购消费投诉648宗。其中发生多起消费者在使用电子*包后,退款进账户无法使用的情况。
消费者何**于今年9月在某网上商城花了455元购买产品,几日后因商家告知该产品没有现货而取消订单,商家随后把款项退还到该商城的“*包”中。不久后何**再次在该网站消费,付款时却发现“*包”无法支付,须绑定手机才能使用。
广州市工商局提醒,网上商城“*包”与目前广泛流行的“支付宝*包”、“银联*包”、“***包”一样,属“电子*包”的一种。使用电子*包前,需了解不同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包的使用方法等细节。如要绑定手机,用户则要注意保管好手机及手机运营服务密码,以防因手机卡被复制、手机被盗导致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