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报大家读
观澜松元厦社区前源科技公司“10·18”*灾事故致3人死亡一人重伤,后续效应持续发酵中,尤其已近年底,*灾发生当日,龙华新区部署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行动,正所谓“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如何能减少甚至***灾隐患,将成为考验**行动力的关键所在。
*灾事故发生后,龙华新区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新区党工委书记姜建军指出:“龙华新区不欢迎存在安全隐患企业”。他强调,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反思事故发生原因,举一反三,在配合市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的同时,做好相关善后工作,对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断然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能力。各级安监部门要不折不扣地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五个一律”,**“人情执法”。
事故来自于隐患,**可防可控。此次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将持续三个月,主要针对全区安全生产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行**的大排查、大整*,全面排查整*电子、塑胶、轻纺、印刷、家具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使用白电油、天那水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律要求。同时,还将全面打击工业企业、“三小”场所和出租屋、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等十类场所及违法行为,整*新建、改建、扩建、拆除工程等施工领域的安全隐患。
事故令人震惊却最终会被人淡忘,“运动式”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不能说**没有效果,但却只在一段时间内减缓了安全生产事故频发的压力,并未取得持续性长效,结果总是“*标不*本”。而这些大检查,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职能部门的正常工作,让被检查单位增加了负担。
临时建筑、“三合一”场所、消防设施“失灵”,事故看似偶然,但安全隐患在人们习以为常、熟视无睹的情况下叠加累积、酝酿发酵,之后只是被某个偶发*花点燃,遂一发不可收。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还是要建立一个长效机制,尤其是要建立一个具有威慑力的问责制度,从日常管理上着手似乎才是上策。而新区**已经开始正视这一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对于责任单位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漏洞、内部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姑息行为给予严厉惩处。
而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12月1日开始施行,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都加大了处罚力度。如何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实际负责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源头上避免事故的发生就显得尤为重要。
对企业来说,落实安全生产难常常因为一个“钱”字。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背后,都有一个企图在安全生产上偷工减料来节约成本的短视企业。为此,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规定,发生事故单位最高罚款可达2000万元,主要负责人最高可处罚其年收入的100%,这就是要让企业明白,最节约成本的方式是安全生产。
更重要的是,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罚更加严厉,甚至包括“终身行业禁入”。一旦因未履行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除被降级、撤职外,还要缴纳前一年年收入30%至100%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版采写:龙华通叶淑萍 朱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