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海海域上百艘澳门籍流动渔船将面临更便利监管。澳门海事及水务局昨日引述有关会议称,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已同意受理检验香港籍和澳门籍渔船。
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香港海事处以及海事及水务局日前在澳门举行“内地与香港、澳门第二次三方渔船检验管理合作会议”。会上三方达成共识,制定并签署了《关于渔船检验管理合作会议纪要》,内容包括:国家渔业船舶检验局同意受理检验香港籍和澳门籍渔船;三方同意凡是进入内地海域生产作业的港澳流动渔船纳入广东省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原则,按照内地渔船同等标准、同等要求实施监管。目前在澳门登记的渔船约130艘,自去年7月在银川举行了**次三方合作会议后,共有9艘新建造钢质渔船在澳门申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