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出台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创业导师“出场费”最高2000元/半天

2014-11-07来源 : 互联网

近日,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通过官网发布《江门市创业导师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暂行办法》,创业导师分为初级、中级和**三大级别,为全市各类创业者提供帮扶指导服务。创业导师的“出场费”*高达2000元/半天,要求每年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如连续3次不接受**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指导活动将被解聘。

分为初、中、高三个等级

根据《暂行办法》,创业导师主要通过单位或**创业导师**的形式,从企业家、企业高管、行业**、投资金融等专业机构人员、科技技术**及**职能部门等领域选聘,经审核定级后获得“江门市创业导师”聘书,聘期为两年,聘期满后可根据导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续聘或解聘。

根据资历、参与创业指导、创业实践等活动的成效,创业导师分为初级创业导师、中级创业导师和**创业导师。一般情况下,初次聘任的导师均为初级创业导师,但创业相关的全国知名**、知名企业家(如上市公司、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等)、市管**可直接聘任为中级创业导师。被聘任为初级创业导师满1年以上,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10次,服务效果反馈平均不低于75分的,可被聘为中级创业导师;被聘任为中级创业导师1年以上,且参与创业指导及相关服务活动不少于20次,服务效果反馈平均不低于85分的,该导师可被聘为**创业导师。

导师等级调整每年一次

成为创业导师后,每年应参与创业指导相关活动不少于2次,主动承担对创业者的帮扶责任,为有创业意愿或处于创业初期的各类创业青年提供项目策划、开业指导、项目评估、市场分析、经营管理、融资贷款、政策法规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对创业项目进行必要的市场调查及可行性研究,负责任地提出意见及建议,并保守所辅导创业企业的商业秘密。

导师委员会每年将对创业导师开展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反馈情况进行评定,并重新调整导师等级。对在创业指导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创业导师授予“江门市优秀创业导师”称号。对连续两年评为优秀的创业导师授予“江门市**创业导师”称号。同时,创业导师名单及相关信息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在聘任期内,如出现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不接受**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创业指导活动、泄露创业企业商业秘密,或以江门市创业导师名义在社会上从事创业导师职责范围之外的活动,严重损害创业导师形象等情况,将予以解聘。

导师“出场费”多少有规定

参加企业诊断、项目评估、现场指导等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应根据导师级别按500~700元/半天(初级500元/半天,中级600元/半天,**700元/半天)标准支付创业导师劳务报酬。

参加创业专题培训、创业论坛等创业扶持活动,邀请单位应根据导师级别按1000~2000元/半天(初级1000元/半天,中级1500元/半天,**2000元/半天)标准支付创业导师劳务报酬。

与创业孵化企业(或创业团队)签订“一对一”结对帮扶协议,免费为孵化企业提供日常创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并使初创企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培训机构或创业孵化基地可按2000元/项目标准给予创业导师结对帮扶补贴。

标签: 江门新闻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