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蓬江交警大队通报,一男子考了小车驾照没考摩托车驾照,开了一辆挂假牌的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终***被记24分,需要回炉重考科目三。
近日,蓬江交警大队荷塘中队民警巡逻至中兴三路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粤S的二轮摩托车,驾车男子没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示意男子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男子只能提供驾驶证。民警查看后发现其驾驶证准驾为C1小车驾照,并非摩托车驾照。但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民警在仔细检查摩托车时发现号牌有些怪,经核查发现该号牌注册车辆已被强制注销,该号牌是伪造的。民警依法暂扣该摩托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属于无证驾驶,该男子将被记12分;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驾驶人将被记12分。因此,案中摩托车驾驶人合计将被记24分。按照规定,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超过24分的,除要参加交通法规考试以外,科目三路考还要重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