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明
**建议
目前劳动争议类案件受理费低,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者的恶意诉讼,有必要提升此类案件的诉讼门槛;另外,建议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法规取消,改为对用人单位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
———第三**
韩成良钟紫薇曾维亮男子被辞退,称在公司工作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索要500万元精神损失费;“60后”工程师10年来频繁跳槽,状告东家涉案近20宗……东莞三院昨日发布劳动争议恶意诉讼调研报告,称2012年至今年10月,该院共受理疑似员工恶意诉讼案件23宗,诉赔金额达4500余万元。劳动争议诉讼成本仅10元*,是导致类似恶意诉讼现象增多的一大原因。
现状:索要报酬还要赔偿金
第三**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至2014年10月期间,该院共受理劳动密集型企业疑似员工恶意诉讼相关案件共计23宗,员工起诉索要赔偿金额达4500余万元,索赔金额越来越高。
分析案例发现,劳动者诉请不是单纯索要劳动报酬,而由此附带扩展至年休假工资、社会保险、二倍工资、赔偿金、高温津贴等诉求。恶意诉讼员工大致分两种类型,一种是“细水长流”形式,每次诉讼索赔数额较小,但多次求职,多次诉讼。也有少数劳动者会狮子大开口,如唐某一次索赔精神损失费高达500万元案。
析因:诉讼成本低获赔几率大
**介绍,因劳动争议类案件每件只需交10元受理费,诉讼成本低,通常所获取的赔偿却较高,特别是在要求“二倍工资差额”的情况下,会出现“干一**两年”的可能性,所以劳动者愿意以恶意诉讼的形式博取***。
**称,根据我国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依据这一条,很多劳动者故意不签合同,入职几个月后起诉东家索要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较为容易胜诉。
提醒:员工不签合同单位要留证据
**提醒用人单位需加强内部管理,尤其是人事管理。平时注重劳动争议案证据保全,如员工暂时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好以书面形式写下申请或**等。同时,**还提醒**恶意诉讼劳动者,如**伪造证据、妨碍诉讼、干扰法庭秩序的,将被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还认为,目前劳动争议类案件受理费低,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劳动者的恶意诉讼,有必要提升此类案件的诉讼门槛;另外,建议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法规取消,改为对用人单位更加严厉的行政处罚,避免劳动者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诉讼获取利益。
[案例]
入职5月后离职索要500万精神损失费
2011年3月,唐某加入塘厦镇某手表加工厂,担任保安一职。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手表厂为唐某购买了工伤、住院医疗等保险。唐入职后仅在该厂工作了5个月,后因其多天未上班,被公司公告并按自动离职处理。唐某以单位违法解雇员工为由起诉工厂,索赔“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同时索要精神损失费高达500万元。
被告手表厂称曾督促过唐某签订劳动合同,但唐某一直拒签,考虑到“用工荒”就没有追究。工作期间工厂没有规定唐某考勤,只约定其每天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30天,工资每月1400元。唐某则认为他每天工作12小时,每月工作31日,并称其在工作期间身体因工厂环境受到伤害,索要500万元的天价精神损害赔偿。
**认为,唐某索赔中的500万元精神损失费和非法解雇赔偿金,都没有法律依据,都未予支持。但手表厂与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实确凿,**依法判令手表厂支付唐某工作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共计2700元。
2012年至2014年10月
第三**共受理疑似员工恶意诉讼案件23宗
诉赔金额达4500余万元
主因:劳动争议诉讼成本仅10元*
案例:入职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签合同,员工花10元诉讼费,向用人单位索要“二倍工资差额”,或会出现“干一**两年”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