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人用品店内,销售来历不明的“**伟哥”、“五夜神”等药品,近日,中山市第二人民**依法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曹某兰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初,被告人曹某兰在中山市南头镇其经营的成人用品店内,销售来历不明的“**伟哥”、“五夜神”等药品。同年8月15日,公安人员在该店电脑桌下面的鞋盒内查获上述药品,并将曹某兰抓获归案。经中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上述“**伟哥”、“五夜神”等10种药品以假药论处。**认为,被告人曹某兰无视国家法律,销售假药,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