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建化工厂?市民全程可监督

2014-12-16来源 : 互联网

新《环保法》知多少之公众篇

近年来,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越来越强烈。此次环保法修改也把公众参与程度大大提高了一步,规定了公民对环境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人物设计:环仔、安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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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仔:安博士,听说我家附近的一块地要建一个化工厂,周边邻居怕以后会有污染,影响身体健康,意见都很大,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安博士:不用怕!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环保法增加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一章,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所以这个项目上马前编制环评报告书的阶段,建设单位会向你们征求意见的,到时候你们就充分表达意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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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仔:那我怎么知道这个项目具体的环境影响情况,以及这个项目到底环保部门批了没有呢?

安博士:新环保法规定“负责环评审批的部门在收到环评报告书时,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量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所以,你们可以跟进这个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编制和审批的情况,如果建设单位和审批部门不公开,你们可以要求他们公开。其实,在当前的审批实践中,佛山的环保部门已做到了受理公示、审批前、审批后公开,你们可以上网查询一下你们关心的项目的审批情况,随时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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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仔:如果这个项目*终通过了环评,但在运行过程中,有违法排污行为的话,我们还有什么监督方式吗?

安博士:有的,新环保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现有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保部门举报。现在很多环保部门都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可以打“12369”投诉或者举报。如果企业排污造成你们的损害,也可以通过一些社会组织向**提起公益诉讼,要求排污单位向你们赔偿。

环仔:嗯,这样我就放下心头大石啦!!

链接

环境权益受损可提起公益诉讼

第五十八条

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一)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门登记;(二)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法记录。

符合前款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提起诉讼,人民**应当依法受理。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文/童思娜张丽兰)

标签: 佛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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