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刘颖
由于下坪垃圾场臭气扰民,坂田南片区居民代表石先生将深圳市人居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其中状告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胜诉。这件事在我看来有两层含义。
其一,日常采访当中,见到过太多居民**事件,但是大多数仅仅停留在**层面,表达形式无非是拉横幅、堵路,甚至有一些更加过激的举动,真正诉诸法律途径**的并不多见。
其二,在一审开庭审理之后,人居委加盖了公章的环评报告已在石先生手中,法庭胜诉是否就意义不大了呢?我觉得不然。
法官当庭表示,本案被告以未完成保密审查为由不予公开原告申请的信息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在我看来,这也是**对于市民要求**信息公开的一个认可和支持,太多**部门打着所谓涉密的幌子**信息公开,但其实只是不愿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而已。原告律师表示,法官也有意将这个案子作为一个有**意义的案例。
其实,厚厚一叠的环评报告,非专业人士是很难看懂的。不过,正如石先生所述,起诉信息公开只是万里长征**步,因为下坪垃圾填埋场二期并未取得环评报告,但是却已经运营了两年时间,接下来还将继续起诉,直到其**关停为止。
在一个法*社会,石先生和他所代表的坂田南片区居民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所依循的路径,是应该受到赞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