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涉鼠”基金经理今日过堂

2014-12-22来源 : 互联网

资本市场整饬“老鼠仓”力度加大,年底集中审理

综合报道 在今年的*后一个月,上海**集中审理多宗“老鼠仓”案,除了原海富通基金经理程岽、东吴基金经理魏立波、汇丰晋信基金原副总经理林彤彤外,华宝兴业原基金经理牟旭东等将在22日上庭。

“老鼠仓”丑闻这两年以来正在基金业由点及面被曝光,基金经理成群结队被立案调查,包括国内知名公募华夏基金都被裹挟其中,旗下多名基金经理深陷丑闻,卷入的基金公司达十余家。据记者统计,年初以来被***、司法机关通报的涉“老鼠仓”基金经理已超过15人,人数远超历年。

上海某券商基金分析师告诉记者,除了先于公募基金私自买入相关股票,像老鼠偷吃粮食一般,将基金持有人利益转移到自己口袋中的“老鼠仓”之外,行业内还充斥着各种**交易手段。 

例如部分**基金惯常的手法是,投资经理拿着从客户那里募集来的*额资金购买股票,同时将股票**给公募基金、保险资管等大资金,待股价拉升后再卖出,投资经理按照获利资金的一定比例抽成。再如,多家资管机构基金经理私自达成台面下的“抽屉协议”,抱团持股拉升同一只或几只股票,约定好时点卖出获利,使得许多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户成为*后的“接盘侠”。

***发言人此前表示,2013年以来,***已受理“老鼠仓”线索38件,卷入的公司也**是单一个体,而是十余家资管公司。涉案人员已由以往的基金经理本人,扩展到上游研究员、后台交易员,甚至下游的托管银行人员;涉案金额*大者达十多亿元,*小金额也超过两千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此轮资本市场“捕鼠行动”远未结束,仍有大量涉案资产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未遭曝光。“但是只有严加整饬,铲除‘硕鼠’毒瘤才能令证券行业更好地发展,监管到位更是树立行业信誉,提振投资者信心的必由之路。”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说。

公募元老林彤彤“老鼠仓”案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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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林彤彤因**“利用未公开消息交易”罪,站在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庭审的被告席上。

在我国公募基金业发轫之初即投身业内、管理基金年限超过15年,林彤彤在离任之前曾是基金业内任职时间*长的一位基金经理。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林彤彤在2009年2月到2013年11月担任汇丰晋信龙腾股票基金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买卖格力电器、中国平安等108只股票,涉案金额2.5亿余元,非法获利185万余元。

当日,昔日的“公募元老”林彤彤被控**利用未公开信息罪,非法获利185万元,累计交易金额2.5亿元。林彤彤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且有自首情节,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并希望轻判。辩护人认为,根据*高法等组织于10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林彤彤属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回国的。希望能按照通告,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公诉人认为,该通告颁布时间和林彤彤投案时间相差甚远,不应采纳。(据新华社、东方早报)

新华社: 亟须为震慑“硕鼠”提供制度保障

对于“老鼠仓”监管而言,“治标”要求不断提升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等,但想要“治本”还须规定并严格执行配套制度,形成完整的体制机制“保障链条”,以更有效地打击“老鼠仓”等违法犯罪行为。

首先,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主体,基金经理发生“老鼠仓”违法行为说明公司管理、内控等并不到位。***日前也明确表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适当监管措施”,业内人士普遍认为监管机构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及处罚“亟须跟上”。

同时,“‘老鼠仓’犯罪相关立法存在滞后,司法惩戒只是‘挠痒痒’的现状。”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厉健认为。据了解,相比于美国等海外成熟市场,我国**交易量刑过轻,博时基金马乐、汇添富基金苏竞等近年影响*大的老鼠仓基金经理都未判“实刑”而是缓刑。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表示,资本市场**交易性质之恶劣,甚于大街上的抢劫和偷窃。他认为,在坚持法治原则下,针对“老鼠仓”等**交易行为还是要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在裁定的时候一定要不能姑息纵容,针对情节严重性、涉案金额高低,予以合理量刑,这才能提振投资者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信心。”

此外,对于“老鼠仓”行为发生后,中小投资者的民事诉讼赔偿机制仍然缺失。“按照现行监管体制,即使基金经理因‘老鼠仓’案受到应有的惩罚,那些因‘老鼠仓’利益受到损害的投资者也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正是法律今后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北京市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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