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立信称,被告的全部主张必将被驳回,小米需要为其销售到印度的所有手机获得爱立信**授权;小米无回应
昨天,爱立信就“在印度起诉小米”事件发布第三份声明,称印度**已将下次聆讯(**开庭)时间定在2015年2月5日。爱立信有信心,被告的全部主张必将被驳回,小米需要为其销售到印度的所有手机获得爱立信的**授权。小米昨天表示,在等待**审理过程中,无回应。
印度之外,爱立信或在其他地方继续起诉
爱立信表示,选择在印度起诉小米是公司的诉讼战略,“小米在哪里侵犯爱立信**,我们将保留日后在那里起诉的权利”。
根据爱立信此前两份声明,12月8日,爱立信在印度对小米提起**诉讼后,小米在印度一度停止销售,并关停官网网页。经过短暂斡旋,本月17日印度德里**授予小米“临时许可”,可继续向印度销售基于高通处理器的手机红米1S,前提是小米每台设备预缴100印度卢比于**提存。而本月初刚刚在印度上市的红米Note仍不得销售,后者搭载的是与爱立信有**纠纷的处理器。
爱立信指小米借**获不公平竞争优势
爱立信表示,通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是建立在这样的生态系统之上:电信业允许市场新人利用其他公司的研发投资所产出的创新成果,帮助他们将产品迅速商用并推向**。作为回报,市场新晋者应当给予技术创新者公平的补偿,因为他们正是得益于后者的****,才筑就了自己的商业成功。
爱立信认为,由于目前基于公平、合理和非歧视(FRAND)原则的生态系统之上的技术分享,一个低准入门槛的移动和宽带市场才得以布局**。当今**十大手机厂商中,有八家在十年前根本都还不存在。这些厂商的产品无不利用了行业前辈已经开发成熟并被纳入标准的技术。爱立信是无线通讯标准的主要贡献者,拥有3.5万个**,迄今已与其他通信行业伙伴签署了超过100个**使用授权协议。爱立信不仅在西方国家注册了GSM和UMTS/WCDMA的核心**,而且在亚洲、拉美和非洲等主要市场都注册了**。
爱立信称,作为一家拥有**化野心的公司,小米企图通过拒绝得到必要的、基于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的**授权而获得凌驾于同行之上的竞争优势,这在爱立信方面看来是不能接受的。
爱立信认为,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都应得到相应的**使用许可。因为,没有获得**授权的企业拥有不公平的竞争优势,而这最终会扰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