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坦洲发出通知称,将向本年符合条件的该镇户籍创业人员发放***创业奖励金。
此次奖励的对象为坦洲镇户籍的法定劳动力,并于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创业的依法纳税、守法经营的私有制经济经营者;但要求必须是向工商部门申领了营业执照的私有制经济法人代表,或是从事种养业(5亩或以上),并与村(居)委会签订土地承租合同的承租人。通知称,符合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创业,每人将获得***奖励3000元;其余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每人则可获得***奖励2000元。从即日起到明年1月20日,符合条件者可到坦洲镇就业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