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表让你 看懂深圳立法

2014-12-28来源 : 互联网

深圳立法项目必须向社会公众等多方面公开征集,深圳市人大近日透露,已完成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办法》形成制度,明确“开门立法”,整个立法计划要经过编制、征集意见等11个过程,历时一年。

立法项目意见征集范围扩大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近日公布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和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深圳的立法程序及立法公开有了明确的规定。“这一次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公布,形成制度明确规范。”深圳市人大解释,《办法》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广泛、公开征集,其征集范围扩大到11个方面,包括全体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市委、市**、市政协系统,各人民团体等。其中,各新区管委会、**领域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属新增的意见征求范围。

立法计划中的立法项目包括继续审议项目、拟新提交审议项目、预备项目、调研项目、代表议案立法项目等五类。此外,《办法》明确将法规解释纳入立法项目当中,通过综合运用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等多种形式,以增强立法工作的协调性、及时性及法规的可操作性。法规解释权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以解决在实践中对法律条款认识不清楚,理解、执行不统一的问题。

立法计划需经立法协调会等过程

根据《办法》规定,从市人**制委编制立法计划开始,整个立法计划要经过编制、征集意见、论证、立法协调会、送审、形成立法计划草案、市委批复、公布立法计划、调研起草、立法计划实施汇总报告、本年度立法计划综合报告等11个过程,历时一年。其中,立法协调会是*次在制度里进行明确和规范。此外,近日召开的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还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立法工作中进一步发扬**的规定》、《深圳市人民****常委会委员会立法技术规范》、《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实施办法》(修改稿)、《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考勤和请假制度》等7项制度,推动立法精细化。

明年立啥法,市民可提意见

深圳市人大近日公布,2015年的立法计划已开始征集,要求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围绕本市的热点、难点问题,市民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的,需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拟规范的主要内容、建议人姓名、联系方式,并于2015年1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寄至深圳市人**制委员会办公室或者发电子邮件至fzwyh@szrd.gov.cn。

立法计划编制实施全过程

编制立法计划

市人**制委员会(以下简称法委)应当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编制下一年度立法计划草案。

征集意见

法委应当以办公厅名义向全体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并向市委政法委、市委政研室、市**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纪委办公厅、各区人大常委会、各新区管委会以及**领域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发函征集立法项目建议。

论证

市人大各委员会应当对各自征集以及办公厅转交的立法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合法性、可行性进行科学分析、充分论证。对复杂、重大或者争议较大的立法项目建议,各委员会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研究论证。

立项协调会

法委应当会同其他各委员会、市**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单位召开年度立法计划立项协调会,对立法计划草案讨论稿所列立法项目作进一步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进行调整。

送审稿

立项协调会后,法委应当形成立法计划草案送审稿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立法计划草案

主任会议审议后,法委应当根据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对立法计划草案送审稿进行调整,形成立法计划草案,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报请市委批准。

市委批复

市委批复后,法委应当拟定实施立法计划若干意见草案送审稿,连同立法计划草案提交主任会议讨论。

公布立法计划

主任会议通过后,法委应当及时将立法计划书面报告常委会。

法委应当将主任会议通过的立法计划和实施立法计划若干意见以办公厅名义印发各有关部门,同时将立法计划向社会公布。

调研起草

立法计划和实施立法计划若干意见印发后,各委员会应当组织或者督促对口联系单位开展法规调研、起草工作。

立法计划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对个别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由有关委员会提出调整意见,报请主任会议决定。

立法计划实施汇总报告

其他各委员会应当于每年12月底前组织对口联系单位对立法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立法计划实施相关问题和建议,形成立法计划实施情况汇总报告送交法委。

本年度立法计划综合报告

法委在向主任会议提出下一年度立法计划草案送审稿时,应当同时提出本年度立法计划实施情况综合报告。

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范性文件

**部门起草,市法制办审查,以**公报形式发布

**规章

**部门起草、市法制办审查,市**常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市**令的形式发布。

地方法规

由**部门起草、市法制办审查、市**常务会议通过,再交市人大审议,市人大常委会表决,表决通过后出台,通常称作条例或办法。

知多D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出台过程各有不同

对地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及约束效力,社会公众对此并不了解。昨日从市人大、市法制办了解到,三种形式的**政策出台过程不同,性质也不同。

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先由**部门起草,再交由市法制办审查,然后以**公报形式发布,通常称作**部门的通知和决定。比如市教育局发布某某通知或规定等。“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法律范畴以外的其他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市法制办方面解释,(规范性文件)是行政管理权和行政强制力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的切身利益。

而**规章要经过**起草、市法制办审查后,交由市**常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以市**令的形式发布。“**规章通常称作规定或办法,”市法制办解释,“其效力等级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地方法规则是由**起草、市法制办审查、市**常务会议审议,再交市人大审议,审议通过后,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对社会公布,通常称作条例或办法。市人大相关负责人解释,一部法规的出台,要历经法制办审查、市**常务会议通过、提请人大审议,人大还要开门收集民意,经过“三审”后,再提交表决,表决通过后出台。时间上少则一两年,多则三四年。“地方性法规,即地方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其效力不能及于全国,而是只能在地方区域内发生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该负责人介绍,在当代中国,地方性法规是一种数量最大的法律渊源,包括一般地方性法规与特殊地方性法规。截至2013年底,深圳共制定法规200余项(现行有效160余项)、**规章273项(现行有效162项),主要集中在规范市场主体,规范土地、劳动力等市场要素,促进产业发展,加强城市管理,推动**转变职能等方面。

采写/整理:张小玲

标签: 深圳新闻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