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4个自贸区的四至范围划定广东自贸区116.2平方公里
海港区块
15平方公里
明珠湾起步区区块
9平方公里
南沙枢纽区块
10平方公里
庆盛枢纽区块
8平方公里
南沙湾区块
5平方公里
蕉门河中心区区块
3平方公里
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
10平方公里
据***北京12月28日电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职能转变,第十二届全国人民****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内,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规定的有关行政审批。
同时划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四至范围。
广州南沙新区片区 共60平方公里
(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
海港区块15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一,龙穴岛作业区13平方公里,东至虎门水道,南至南沙港三期南延线,西至龙穴南水道,北至南沙港一期北延线(其中南沙保税港区港口区和物流区面积5.7平方公里)。海港区块二,沙仔岛作业区2平方公里。
明珠湾起步区区块9平方公里,东至环市大道,南至下横沥水道,西至灵山岛灵新大道及横沥岛凤凰大道,北至京珠高速,不包括蕉门河水道和上横沥水道水域。
南沙枢纽区块10平方公里,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深茂通道,西至灵新大道,北至三镇大道。
庆盛枢纽区块8平方公里,东至小虎沥水道,南至广深港客运专线,西至京珠高速,北至沙湾水道。
南沙湾区块5平方公里,东至虎门水道,南至蕉门水道,西至黄山鲁山界,北至虎门大桥,不包括大角山山体。
蕉门河中心区区块3平方公里,东至金隆路,南至双山大道,西至凤凰大道,北至私言滘。
万顷沙保税港加工制造业区块10平方公里,东至龙穴南水道,南至万顷沙十一涌,西至灵新公路,北至万顷沙八涌(其中南沙保税港区加工区面积1.36平方公里)。
深圳前海蛇口片区 共28.2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
前海区块15平方公里,东至月亮湾大道,南至妈湾大道,西至海滨岸线,北至双界河、宝安大道(其中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东至铲湾路,南以平南铁路、妈湾大道以及妈湾电厂北侧连线为界,西以妈湾港区码头岸线为界,北以妈湾大道、嘉实多南油厂北侧、兴海大道以及临海路连线为界)。
蛇口工业区区块13.2平方公里,东至后海大道-金海路-爱榕路-招商路-水湾路,南至深圳湾,西至珠江口,北至东滨路、大南山山脚、赤湾六路以及赤湾二路。
珠海横琴新区片区 共28平方公里
四至范围:
临澳区块6.09平方公里,东至契辛峡水道,南至大横琴山北麓,西至知音道,北至小横琴山南麓。
休闲旅游区块10.99平方公里,东至契辛峡水道,南至南海,西至磨刀门水道,北至大横琴山。
文创区块1.47平方公里,东至天羽道东河,南至横琴大道,西至艺文二道,北至港澳大道。
科技研发区块1.78平方公里,东至艺文三道,南至大横琴山北麓,西至开新一道,北至港澳大道。
高***区块7.67平方公里,东至开新二道,南至大横琴山北麓,西至磨刀门水道,北至胜洲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