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广东省财政厅获悉,广东省近日制定印发《广东省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明确凡是违法违规或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均纳入清理范围,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各类政策文件中违反国家税收政策规定或与现行规定不一致的规定予以清理、规范。
同时严禁对企业违规减免或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性基金、以优惠价格或零地价出让土地;严禁低价转让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股权以及矿产等国有资源;严禁违反法法律法规和***、省**规定减免或缓征企业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缴费,未经***批准不得允许企业低于统一规定费率缴费。
据悉,《方案》要求各地区由财政部门牵头开展税收等优惠政策专项清理。对各类文件载体,特别是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备忘录、会议或会谈纪要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请示、报告和批复进行全面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税收等优惠政策,进行分类处理,其中:违法违规的,自2014年12月1日起一律停止执行,并发文件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