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母亲证件 31岁内地女在港被捕

2015-01-24来源 : 互联网

虚假陈述*高可判14年

内地旅客冒用他人证件在港出入境案例,时有发生。去年2月,一对样貌相似为表亲的内地旅客赴港,表弟持护照入境,并将自己的双程证交给表哥使用,2人因为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而被捕,两人同被判囚15个月。根据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或陈述,即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高可被判罚款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皇岗边检站执勤民警再次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持用他人证件出入境属违法行为,根据内地相关法律法规,*高可处10日拘留,并处1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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