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鹏景姬鸿雁谭炜杰斗门一餐厅**唐某、陈某夫妻,因贪图方便便宜,使用工业松香对猪头皮脱毛,随后还加工成熟食提供给顾客。近日,两人被斗门**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介绍,自2013年11月起,唐某、陈某夫妻二人开始经营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的餐馆。经营期间,由被告人唐某负责采购猪头皮和松香(工业松香),陈某负责使用加热融化后的松香对猪头皮进行脱毛,然后将猪头皮做成熟食销售给店里的客人食用。2014年10月8日,珠海市斗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珠海市公安局斗门分局白蕉派出所进行检查行动,在餐馆内现场查获陈某用松香刚脱完毛的猪头皮105斤,已加热的黑色半固体松香一盆及散装松香一袋(约2.7斤)。经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鉴定,餐馆内查获的松香和黑色半固体成分均不是甘油酯化松香,均是工业松香。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证实,工业松香不属于国家相关标准所允许的加工助剂,它是工业用品,属于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据二人供述,用松香脱毛是因为毛脱得更干净,用其他方法脱毛脱不干净,这也是他们老家饮食行业经常采用的方法。
斗门**认为,被告人唐某、陈某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规,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二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