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物追溯讯 一个以伪报大米品名、规格等体例私运进口长粒籼米的犯罪团伙日前在珠海中院一审。据悉,该案中的一家深圳商业公司就涉及私运大米2668.355吨,偷逃应缴税额人民币1100多万元。最后,法院判处涉案的3间公司被判罚款1066万元,5名被告别离被判一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查明,深圳某粮油商业有限公司自2013年8月起从柬埔寨进口长粒籼米。该公司负责人黄某面临大米市场的激烈竞争想到了另一条路子,采办其他企业持有的《农产物进口关税配额证》。《农产物进口关税配额证》由国度发放,发放对象为国营商业企业和年发卖额1亿元以上的其它粮食企业,配额内大米进口税率远低于没有配额证的大米进口税率。
黄某的小公司天然不成能拿到这种配额证。于是黄某找到中心人谢某和李某,经由过程采办黑龙江天仓粮油公司持有的《农产物进口关税配额证》,而且向海关申报时伪报大米品名、规格等偷梁换柱体例进口长粒籼米;为达到最大水平逃避海关税收的目标,该公司报关时还低报货色价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