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黑龙江异地高考新政策:需累读三年且父母拥有合法职业和合法固定住所
据《中国新闻周刊》查阅资料,自从2008年有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地高考问题,异地高考讨论开始热烈。后经两年多的漫长讨论,2011年**上,异地高考开始拨云见日,2011年3月,***部长***在列席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时表态,***正在和上海、北京研究,逐步推进异地高考。 进入2012年,开放异地高考的脚步有了进一步的发展。2012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开幕会上再次透露,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将在10个月内**。2012年7月,异地高考方案获***同意。
在这期间,部分家长反对“异地高考”的声音也日渐增强,其中以北京、上海两地反对声音*为激烈,甚至在微博上设立反异地高考联盟的账号。他们认为,异地高考会大大增加本地考生的竞争压力,同时也会使得流动人口大量涌入本已不堪重负的城市。
去年年底,《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吉林省参加升学考试(高考)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省招生办就该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符合以下条件考生不受户籍限制即可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其父或母社会保险应在2010年9月30日前交纳),其随迁子女必须是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或者高一上学期转入我省(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其学籍需在2010年9月30日前转入我省)并取得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阶段有完整学习经历(3年以上,含3年);参**省普通高中完整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吉林省普通**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可在我省就地(高中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户口迁入我省一年以上即可报考
未满足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子女,其户口迁至我省一年以上,可在我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户口需在2011年12月31日前迁至我省即可。
随迁子女是复读生也可报考
进城务工人员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前一年在我省参加过高考(或在我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2年已经参**省高考但未被录取)可在我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随迁子女就读一年以上可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是经我省县级以上**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文件),其随迁子女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我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