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辽宁省近日宣布上调*低工资标准,据中新网记者不**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22个地区宣布提高*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浙江、天津、北京的月*低工资标准 2000元。*低工资标准。
进入12月,浙江省*低月工资标准自12月1日起调整为2010元、1800元、1660元、1500元四档。辽宁省近日也宣布自2018年1月1日起上调*低工资标准。至此,据不**统计,今年以来,至少已有上海、浙江、天津、北京、江苏、山东、吉林、内蒙古、湖北、河南、福建、山西、陕西、贵州、黑龙江、江西、宁夏、甘肃、辽宁、湖南、青海以及深圳市等22个地区宣布上调*低工资标准。
记者发现,2017年上调*低工资标准的地区数量较2016年大幅增加。数据显示,2016年只有9个地区提高了*低工资标准。为什么今年上调*低工资标准的地区会大幅增加呢?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对中新网记者表示,根据《*低工资规定》,*低工资标准每两年可调整一次。去年中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而今年中国经济保持稳中向好,企业经营状况改善,再加上去年多数地区没调整,因此,今年上调*低工资的地区有所增加。
根据《*低工资规定》,*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低工资标准和小时*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低工资标准上调后,目前,上海、深圳、浙江、天津、北京这五个地区的月*低工资标准迈入2000元大关。其中,上海月*低工资标准2300元,为全国*高;深圳次之,为2130元;浙江第三,第一档月*低工资标准为2010元;天津月*低工资标准今年是首次突破2000大关,达到2050元;北京月*低工资标准刚好为2000元。
为何会有不同档次的*低工资?细心的人可以发现,在同一个省区市,却有着不同档次的*低工资标准,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根据《*低工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低工资标准。不过,记者注意到,一些省份开始将几个档次标准归并为一个标准。如,青海省此次调整月*低工资标准,由西宁市、海东市1250元,海北州、海南州、黄南州1260元,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1270元,全省统一调整为1500元。
*低工资是否包含“五险一金”?记者发现,每次*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不少网友会问:*低工资里包不包括 “五险一金”呢?对此,各地规定不尽一致,有的地方明确不包含,而有的地方则包含在内。如,北京、上海明确,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而贵州等地则明确,月*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苏海南认为,不包含“五险一金”的*低工资标准,其 “含金量”更高。因为用人单位需要另行支付,对于劳动者来说,拿到手的工资也就更多。
上调*低工资标准有啥影响?
*低工资标准逐步上调,会产生什么影响?在苏海南看来,*低工资标准上调,对保障和改善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基本生活非常重要,同时也会带动其他岗位工资水平、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等提高。同时,与*低工资挂钩的一些待遇标准也会相应上涨。根据人社部、财政部今年印发的《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指导意见》,逐步将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90%这个标准,随着*低工资提高,其当地的失业金标准也会水涨船高。
苏海南表示,总体来看,*低工资标准调整要遵循适度、适当的原则,一方面要保障低收入工薪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而下降,并努力使之与社会平均工资等形成恰当比例关系;另一方面,也必须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确保*低工资标准上调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协调和平衡好劳资双方的利益。
工资低于*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如果职工发现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当地的*低工资标准,该怎么办呢?对此,山西省人社厅表示,*低工资标准只是一个保障标准,不是分配标准,不能把*低工资标准作为单位工资的发放标准。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工资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可向“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线或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也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陕西人社厅在通知中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陕西省*低工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确保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低工资标准,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内是否也应执行*低工资标准?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低工资标准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