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7日开始,广州中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配套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措施的核心内容为“开四停四”管理措施: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长不得超过4天(自然日),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自然日)以上。
广州“开四停四”限行政策是什么意思?
即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广州市中心区连续行驶时间*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
“开四停四”管理措施是调控政策配套措施,是按照“*大限度**正常使用外地车的通行,**管控以异地上牌本地使用方式规避调控政策的车辆”的工作思路制定的。
具体内容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驶入管控区域连续行驶时间*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该措施能实现**正常使用外地车临时通行、**管控**调控成效“双赢”的效果。
开四停四范围: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长洲岛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海珠区南面、长洲岛和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
华南快速路三期辅路(不含)、尖棚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