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已经是两千多年前的事情了,如今我们现存关于先秦时期的史料很少,对于商鞅变法也是知之甚少,直到湖。北云梦睡虎地发现的数量多达上千的秦代竹简,这为研究战国晚期的秦国提供了大量宝贵资料。那么,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变法开始与公元前356年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他是一个很有作为的的国君,为改变“诸侯卑秦”的落后局面,使秦国富强起来,下令求贤变法。商鞅**自魏入秦。商鞅在秦孝公三年(公元前359年)和秦孝公十二年(公元前350年)先后两次变法,主要内容如下:
**、废井田,开阡陌。废除奴隶制土地制度,确立封建土地制度。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允许人们开荒,赋税则按照各人所占土地的多少来平均负担。这样就破坏了奴隶制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从此,封建土地所有制得到了封建法律的**。
原来奴隶制度下的奴隶转变为封建制度下的农民,社会地位得到极大的提高,生产积极性极大的高涨,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也使的原来奴隶制下的国有土地转变为封建国家所有,为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根本**。这和其他六国的变法有着本质的不同,后边还要作详细的论述。
第二、废除世卿世禄制,建立军功爵制。规定宗室贵戚中凡是没有立军功的人,不得列入宗室的属籍,废除没有军功的旧贵族的特权,依军功大小定贵族身分之高低。又根据军功大小制定了尊卑爵秩的等级,把爵位分为二十级。
规定“能得甲*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倾,益宅九亩”,“欲为官者五十石”,军功越大,赐田宅也越多,官职也越高。军功爵的建立,打击了旧贵族封建领主的势力,培植了一大批新兴的军功地主和自耕农,广大农民成为这一制度的主要受益者。
第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规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而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工商为“末业”。
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还招徕无地农民到秦国开荒。为鼓励小农经济,还规定凡一户有两个儿子,到成人年龄必须分家,*立谋生,否则要出双倍赋税。
第四、**县制和什伍制。商鞅在**方面的重大改革是“集小都乡邑聚为县”,“凡三十一县”
第五、统一度量衡。制造同一的标准量衡器,发至全国各地,标准尺约合今0.23公尺,标准升约合今0.2公斤。
第六、“明法令”。申明“刑无等级”,并公布于众。
第七、迁都咸阳,以适应向东发展的需要。
此外,还严禁**请托,禁止游说,禁止私斗。所谓私斗,并不是指一般人打架,而是指“邑斗”。“邑”是指一般的城镇,被奴隶主所占有。奴隶主之间为了争夺土地、财产,经常发生争斗。新法规定不准私斗,目的在于削弱奴隶主的势力,加强封建**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