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州荔湾区小学入学指南

2018-05-08来源 : 互联网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今年我区适龄儿童入学继续实行按学校服务地段对口入学和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入学指南如下:

一、入学程序

2018年,全市公、民办小学招生统一实行网上报名。

1、具有本区户籍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进入**小学网上登录报名,再根据网上预约时间到报名学校进行资料审核。

2、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适龄儿童可登录“广州市小学报名系统”进入民办小学网上登录报名。

3、居住在本区的非穗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的适龄儿童于5月20日直接到学校现场提供材料报名登记并审核。

二、网上报名时间和审核资料时间

1、**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5月10日。

2、民办小学网上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20日。适龄儿童家庭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可在此时间段内前往地段小学或所报读的民办学校现场提出申请,各公、民办小学在此时间段内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提供网上报名协助。

3、**小学现场审核资料时间:5月19日-5月21日(星期六、日、一)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4、民办小学的资料审核时间请留意各民办学校的告示。

三、入学登记办法

(一)入学年龄: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指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办理入学资料审核的地点、需带备的证明材料:

具有本区户籍的,报读**小学网上报名提交后,于5月19日-5月21日三天内,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按照地段学校的指引带齐证明材料携小孩到地段学校进行审核,各小学的招生服务地段分别在荔湾区各**小学与社区居委会公布栏公布,同时在荔湾区**网、荔湾教育信息网公布,需带备证明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房产资料:(1)自有住房的:需提供与户口簿同址的房产证或购房发票和购房协议;(2)租住房屋的:需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证明,所租房屋应为本人**居住地,无需提供房屋查询情况(报名系统联网自动查询);(3)拆迁户的:需提供有关拆迁协议。

3.儿童计划免疫证;

4.儿童身份证。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条件的适龄儿童(见附表1),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在对应服务地段学校登记报名。符合条件者,按区教育局安排对应地段的学校对口入学。

(四)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申请登记办法

已申请积分入学的: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荔府办〔2017〕9号)要求,今年积分制入学相关安排已于3月16日在荔湾**网站和荔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从3月19-30日接受报名。通过预审、初审、复审等环节,4月30日—5月11日公示积分计算结果,5月16日将经公示确认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名单移交区教育局。

5月17-18日申请人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志愿。区教育局安排学位;5月22-23日申请人登陆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5月28-30日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以下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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