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的第一步该如何踏出?

2018-05-29来源 : 互联网

创业的**步该如何踏出?时代的变化越来越大,人们收到的压力也越来越大了,创业的人也越来越多了。自立门户、**自己的事业是一段充满惊险的旅程。但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创业理想,尽管你知道必须面对挑战,但你有信心一一克服。

当然,*资公司也有好处,包括较便宜的成立费用和较简单的行政程序。你不需要为公司委任秘书或审计员。不过,你必须每年更新执照,并**有足够的**储蓄数额。很多小型企业如贸易行和家庭手工艺等业务都采用这种企业形势。

第二种企业形式是合股企业。基本上,合股企业和*资企业的好处和弊处大略相同,不过合股企业*少必须拥有两名业主,*多可达20名。业主可以是个人,或是企业;其中至少一名业主必须是新加坡居民。大多数的法律机构或会计公司都以合股企业的方式登记注册。

第三种形式是私人有限公司。私人有限公司在公司法第50章获得法定承认。这类公司拥有它的法律准则,能拥有产业和法律权利。它必须拥有至少一名董事,和多达50名的个人股东或合资企业参与。

把公司注册为私人有限公司的好处为拥有者的法律责任有限。公司所应负起的责任也只限于缴足资本的数目。私人有限公司的弊处则是较高的成立费用和行政费。 更繁琐的行政程序将提高公司的运作成本。此外,私人有限公司必须在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委任一名公司秘书,并每年呈报业绩。

私人有限公司的企业形式适合任何类型的商业活动。一般上,随着公司拓展业务,许多*资企业会选择转型为私人有限公司。

第四种选择是有限免税公司。这和私人有限公司的形式大略相同。**的分别在于这类公司只能拥有达20名个人股东,比私人有限公司的50人来的少。此外, 如果公司的股东包括机构,公司将不能注册为有限免税公司。如果只有20个或更少的股东人数,公司将自动转为有限免税的形式。

*后一种企 业注册形式为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母公司或总公司设在国外。它在新加坡的业绩将直接影响国外的母公司。因此,母公司将必需承担外资企业的法律责任。

外资企 业必须委任至少两个代理商处理注册事项,所拥有的业主或董事人数也必须同母公司的情况相同。外资企业的成立费用相当高,并要注意许多繁琐的行政程序。此 外,外资企业也必须每年呈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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