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历史建筑悲剧频发 文物保护还须法律支援

2013-07-10来源 : 互联网

上个月,位于越秀区诗书路的妙高台1、3号和金陵台2、4号以及诗书路69、69-1号六座“熊猫级”建筑,被广州市翠桦地产置业公司“偷”拆。幸好被记者抓拍到,证据确凿,举国关注,众多纷纷媒体报道,**也漏了脸。

翠桦公司因而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赔了夫人又折兵,罚了50万人民币并承担其建筑的复建费用,而且可能受到刑事责任。就小编个人来说是不相信他会受到刑事责任的。**部门也对此出了一系列的文物保护措施;开展市文物、历史建筑大排查;招募市文物保护监督员;成立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近日,市文化广电新局局长陆志强还称:“在成立历史文化遗产民间组织的基础上,我们下一步会考虑成立公咨委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排查出历史建筑26宗,将组织**论证并进行挂牌保护。为了防止金陵台这样的悲剧发生,**还组织了个历史建筑征集令活动。小编也相信,这么大的广州市肯定还有更多的这样的历史文物建筑,希望大家踊跃参与,留下这些广州少得可怜的特色。

回头想想,强拆烂拆的现象不少,破坏的特色建筑很多,但是悲剧依然蔓延。说明,靠企业家良心发现是行不通的,必须要有十分健全的法律法规来强制性约束人。通过此事和往事,望我们的**官多学一下范仲淹“先**之忧而忧”,目光要远,切勿一个问题补一个洞。**把看不到的问题解决好,人们才不至于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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