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5月28日电 广东省当局28日提交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的一份陈述称,广东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年检、品级评估和行政法律等工作力度,2013年全省撤销社会组织151个,取缔社会组织1个,责令撤换负责人4个,责令整改25个,发出警告24个。
据悉,截至2013年12月底,广东经各级***分依法挂号成立的社会组织共44496个,同比增加26%,此中社会集体22485个、基金会429个、民办非企业单元21582个。
广东省当局暗示,增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在深圳、东莞等地开展综合监管试点,从成立本能机能部分结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化办理、健全综合监管政策律例系统等9个方面构建社会组织整体监管框架。
此外,广东鼎力推进社会组织去行政化、去垄断化鼎新,加速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明白在2014年6月底前,省市县各级当局各相关部分要制订与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脱钩的工作方案,2014年末前周全完成脱钩工作。
广东省当局称,进一步严酷境外非当局组织在粤勾当和广东社会组织涉外勾当监管。
记者从广东省社会组织办理局官网查询发现,广东省民政厅近期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组织涉外勾当及在粤境外非当局组织环境普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显示,为促进广东经济社会成长,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涉外勾当,增强在粤境外非当局组织的办理,为此后的工作决议计划供给科学依据,决议对广东社会组织涉外勾当及在粤境外非当局组织环境开展一次专项普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