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克不及让其他业主无辜戴“绿帽”

2014-06-30来源 : 互联网

  据本报报道,在广州市河汉北林立的高楼中,竟然有一座楼的楼顶被一大团绿色植被所笼盖,体积大得惊人——这个被称为“广州*牛违建”的河汉北海棠阁“绿帽”受到社会普遍存眷。今朝已有工人现身铲树剪草,似起头动工拆除。
  说其实话,见惯城市石屎丛林单调的灰,再看到河汉北海棠阁“空中花圃”的绿,郁郁葱葱、春意盎然确实心旷神怡,拆失落也怪可惜的。这顶大“绿帽”缘何犯公愤,屡屡投诉,必欲除之尔后快?原因无非有几个。**,楼顶平台属业主共有。按《物权法》第70条划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室第、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门以外的共有部门享有共有配合办理的权力。”楼顶平台即属业主“共有和配合办理”的范围。个体业主将它圈起来,成了外人不得而入的“私人花圃”,无疑是对其他业**力的冷视。
  第二,《物权法》第71条划定:“业主行使权力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平安,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正当权益。”如斯大规模的绿化,增添楼顶平台的承重,会不会危及建筑物的平安,从而损害其他业主正当权益?其他业主担忧生怕不是多余的。覆巢之下无完卵,谁愿意蒙受池鱼之殃?第三,一般环境下,要更改或增添建筑物或修建物的功能,需要报建并获得规划部分核准,不然就属于违章。这顶大“绿帽”及附加建筑是否有正当手续?有待行政部分*终认定。各种问题,都关乎其他业主的权益,这种行为不犯公愤是不成能的,拆也是必然的。北京不久前也呈现过“*牛违建楼顶别墅”,与海棠阁千篇一律,*终也难逃拆除命运。
  不外,就这个话题,小区楼房可否建“空中花圃”?我认为,只要解决上述几个问题,是可以筹议的。譬如,征得统一幢楼业主赞成,向有关部分报建,获得扶植许可;在不影响楼宇布局、不风险楼房平安的环境下合理绿化结构;“空中花圃”向全体业主开放,实现真正共享……这也合适广州政策,早在1997年**的《广州市城市绿化办理条例》就划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在合适公共平安的要求下,应建造露台花圃。
  (连海平)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