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收罗定见稿)

2014-07-01来源 : 互联网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

为撑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采办自住住房,改善栖身前提,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小我贷款额度及年限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小我贷款额度应同时合适下列限额尺度:

(一)不高于按照小我住房公积金缴存环境计较的贷款额度。

计较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春秋月数

(二)不高于公积金贷款*高限额。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采办统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高限额为80万元。

(三)不高于按照衡宇类型及衡宇总价计较的贷款额度。

计较公式为:衡宇总价×贷款比例

此中贷款比例按照家庭购房套数、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确定。对采办*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划定采办**性住房的家庭(包罗告贷人、配头及未成年后代,下同),贷款额度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80%;对采办*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70%;对采办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额度不跨越所购衡宇总价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采办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刻日应合适下列要求:

(一)一手楼贷款刻日不得跨越30年。二手楼贷款刻日不得跨越20年,贷款年限与楼龄之和不得跨越40年。

(二)告贷人春秋与贷款刻日之和不跨越法定退休春秋后5年。法定退休春秋一般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较。

(三)两人或两人以上采办统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以贷款刻日*长的计较。

三、家庭采办二套住房的认定尺度

家庭已购房套数实施“认房”又“认贷”的尺度。经由过程房管部分出具的《小我名下房地产挂号环境查询证实》、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小我信用陈述》及银行经由过程面测、面谈等形式的尽责查询拜访认定家庭房产套数。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住房公积金小我住房典质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穗公积金管委会〔2004〕3号)同时废止。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