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小微企业享优惠政策仅需存案两项资料

2014-07-08来源 : 互联网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记者 杨迪)今全国午,国度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刘?丽坚在解读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暗示,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需要存案的资料仅有两项。

刘丽坚说,小型微利企业需要知足三个前提:从业人员、资产总额和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因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企业报送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表中已稀有据,可以**反复申报。是以,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后需要存案的资料,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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