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办理委员会日前发布的“行政长官参选人须知”称,有意参选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人士14日起即可到指定地址领取《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提名表》。
按照澳门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法》相关划定,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办理委员会早前拟订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期为7月18日至29日,而有意参选行政长官的人士14日起可亲自或指派代表到行政长官选发难务专区领取提名表。
新修订的《行政长官选举法》划定,在提名期内,有意参选人士可向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争夺提名,只有取得至少66名选委的提名撑持,才有资格成为候选人。《行政长官选举法》还划定,每名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只能提出一名候选人。
据介绍,7月29日提名期截止后,选举办理委员会将发布获采取的被提名人和所有提名人名单,正式的竞选勾当期为8月16日至29日。
按照放置,澳门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将于8月31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