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一保姆窃取雇主财帛被判刑8个月

2014-07-23来源 : 互联网

惠州7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惠州市惠东**获悉,一保姆受雇于他人家中干活,因贪念窃取雇主家中财帛,不仅丢失落了工作,还惹上了科罚。近日,惠东**审理了该宗案件,李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刑。

据领会,2013年9月,李某某受雇到被害人陈某某家中担任保姆。时代,李某某在扫除衡宇卫生时,趁没人注重,先后四次从陈某某的*包内窃取现金,共计人民币5200元。2014年2月,李某某在另一被害人林某某家中担任保姆。又因贪念作祟,她前后三次从主人房衣柜上的一个红色袋子内盗窃现金,共计人民币3500元。2014年3月19日,李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

惠东**经审理认为,李某某以不法据有为目标,采用奥秘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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