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分组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婴幼儿乳粉、转基因食品等成讨论热点。
业内人士提到,128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8800个不同品牌的产品,平均每个企业拥有70个品牌,这种现象有可能导致变相提价、误导消费者。这种状况,跟药品的品种泛滥有很大的相似性:虽然配方上几乎**一样,但由于换了不同的品牌和商品名称,于是便按照新产品进行营销和销售。奶粉品牌之乱,同样陷入了这样的“马甲乱象”。
要解决这个问题,还得实现源头之控。一方面要做到不得以委托、贴牌、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虽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规定,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小包装上,贴牌产品禁止入境,堵死了外来贴牌产品的通道,但如何防止国内的贴牌奶粉生产,同样需要做出类似的规定。此次法律草案对此给予明确,具有釜底抽薪的效果;另一方面,也是*重要的,就是要严格做到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严格执行“一配方一品牌”,既可以实现对品牌之乱的源头控制,也可以鼓励企业实行创新。
贴牌生产导致创新动力不足,已经成为时下企业创新亟待解决的问题。虽然我国在很多领域成为仿制大国,但产品的质量和水**倒每况愈下。相比较而言,国外对于奶粉等产品的管理,更多注重于配方与品牌的一致性,即要严格做到一配方一品牌。
*奶粉品种之乱当强化批方审批,这能否实现“史上*严”的路径要求?参照欧盟、美国等经验,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配方应当经主管部门审批,应当成为一种法定把关要件,强化对企业责任的约束,以此实现源头管理。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