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7月29日电 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与一包领班在没有申报正当手续的环境下,将8000多平方米原本种着荔枝树、菠萝等农作物的林地夷为平地,致使林地**损失莳植前提。记者29日从深圳宝安区查察院获悉,该公司及其董事长何某文、包领班张某雄被宝安区查察院以**配合不法占用农用地罪告状。
据宝安查察院查察官何文艳介绍,2011年10月14日,被告单元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在时任董事长何某文的主持下进行全体股民会议,全体股民决议,与被告人张某雄合作,由张某雄对本村的山猪坑小山进行挖掘平整,然后再与深圳裕顺达公司合作建房。
随后,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以整*山猪坑小区危险边坡的名义向深圳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办进行了申报,后街道办批复由洪流坑社区礼聘有天资的设计单元拟定方案,并报批相关手续后,在正当规模内规范施工。但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既未按批复划定礼聘有天资的设计单元拟定整*方案,也未按相关法式正当报批手续,而是随即与张某雄进行合作。
2012年2月25日,被告人张某雄以挂靠的深圳市根本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与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签定了土方工程施工合同,由张某雄对该村山猪坑地块实施“三通一平”工程。2012年3月份,深圳市洪流坑大某股份合作公司和张某雄在未向林业主管部分申报正当手续的环境下,便由张某雄组织施工队陆续对山猪坑小山进行了推山毁林的平整施工。
2013年12月初,警方接到公众举报后将正在组织施工的被告人张某雄查获,随后又将被告人何某文传唤到案。后经判定,涉案山猪坑地块林地被挖掘平整后,已**改变林地用途,莳植前提**损失,**具备维护生态均衡等相关功能,原有状况难以天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