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煤气中毒亡 获四方补偿18万元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张广军实习生谭小玉 女儿洗澡时煤气中毒死亡,父母将热水器销售者、厂家、保险公司和出租屋房东告上法庭。昨日16时,本案由惠城**审理调解成功,四被告共补偿原告18万元。

原告周某夫妇,随两个女儿一起租住在惠城区三栋镇,死者周某乙是其小女儿。去年6月5日,大女儿周某甲与蓝某签订楼房租赁合同,租下蓝某自有楼房第二层楼给全家人住。

4个月后,由于出租房内未供应热水洗澡设备,周某甲一家生活**不便,蓝某遂向其介绍一家卖热水器的店,即被告刘某的店。周某夫妇与大女儿周某甲、房东蓝某一同来到店内,买下由中山市普雪生活电器公司生产的普雪热水器,并由店家刘某安排人员将热水器安装在浴室内。谁知今年2月16日18时许,悲剧发生,小女儿周某乙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救无效死亡。

周某夫妇将热水器销售商刘某、厂商中山市普雪生活电器公司、厂商投保的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房东蓝某告上法庭,大女儿周某甲作为第三人出庭。

周某夫妇希望**能支持其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另赔偿经济损失共76万元。

对于该赔偿案件,昨日下午,经惠城区**法官耐心调解,*终,四被告同意承担补偿责任,共补偿原告18万元。并现场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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