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电商无法解决线下销售问题

2014-08-04来源 : 互联网

房产电商,到底给市场带来什么?

代理

当前电商只是开发商广告附加值的一部分

苏剑,惠州世联行总经理

电商是移动互联时代下房地产市场的新产物,这和在移动互联时代改变原有传统的行业趋势一样,面对新技术对传统行业的冲击,不变革推新将无法适应这个时代的发展和变化。搜房和世联的合作也是基于这样一个基础,从一定程度上代表了世联对未来房地产电商平台的一个态度,我们内部的说法是拥抱互联网,实际上也是主动在互联网大背景下寻求变革。

现在的电商都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电商,无论是搜房或新浪都还相对处于尝试前端阶段,只能是让开发商的广告更有附加值,也可以说是给开发商多了一种尝试渠道。

房地产行业前端和终端已发生巨大变革,以前是“产品+营销”的组合即可包打天下,但现在金融成为房地产市场中的最关键一环。与此同时,大家也在思考营销创新突破的合理方式,于是,基于开发商对移动互联网需求的电商模式开始有了机会,所以世联开始和搜房合作也是看到了开发商对于这种互联网的需求。

现在的房地产电商更多还只是简单地利用互联网让线上和线下进行嫁接渠道组合,这是基础的探索阶段,谈不上真电商或者是伪电商,只能是一种模式的延伸,还无法对传统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产生致命冲击。但未来基于媒介平台的互联网时代的电商肯定是多角度和多渠道地与客户互动,这样的电商才是对市场有意义的,所以未来的电商的主要利润肯定基于大数据时代的流通环节,而不是现在卖一套房子收几千元佣金。

我们也可以预见到未来房地产市场的营销,应该是从房子开始,延伸到其他方面,这是一种重大趋势。对于开发商而言,要思考如何更好地把产品延伸到客户层面,研究客户在每个阶层面上的特征,现行的开发模式在未来是否还持续有效。

有一点可以肯定,未来基于移动互联的客户定制需求会开始增多,那电商的介入可能从客户前段挖掘,比如前几年买了经济型户型,过几年家庭人口结构发生变化,然后等孩子长大了,他的家庭结构对房子需求又开始发生变化,基于互联网的电商平台可以发挥重大的作用,通过对于大数据的分析跟踪、营销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需求性定制。

所以电商的未来应该有很好的发展前景,但必定是随行业模式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现阶段的电商还谈不上利和弊,只是给市场增加了一个新的尝试渠道而已,他无法解决很多线上的推广和线下的销售问题。

电商媒介

电商可整合媒体但无法主导销售

刘敏,惠州新浪乐居总经理

任何一个新生事物成长壮大都必然伴随着质疑,但房地产电商的趋势是对的,虽然当前也没有固定可循的途径和路子,而且呈现出很多种模式,也变相说明这是一个有潜力的市场,合富辉煌和世联相继引入搜房战略资本也是未来布局互联网平台。

现在的电商主要分为媒体电商和渠道电商两种,媒体电商实际上是由媒体发动的所谓电商,现在有些传统的纸媒也开始涉足媒体电商,这种只注重线上的电商实际上是变相贩卖媒体资源,以前是直接打广告付钱,现在是变相地和销售挂钩,对于所服务的电商项目多给些好的资源,然后给多少广告费取决于销量,如果项目卖得不好,你付出的资源又较多的话,肯定不划算,但是如果项目卖得很好,开发商又认为是自己的功劳。

媒体电商虽然变相和开发商的销售挂钩,但实际上对销售过程没有根本实质性的促进意义,所以也被很多人称之为“伪电商”。

但本质上伪电商是没有任何褒贬的意思,只是对于这种模式不认可,渠道电商虽然整合了线下各种资源但还是无法主导房子销售,作为传统销售的补充和新途径,虽然电商在移动客户端的精准推送让购房者节省购房时间和资金成本,但依旧不是真正的电商平台。

我认为真正的电商是可以解决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全程需求的,包括从开始的户型需求到对产品的要求再到购房过程中的资金难题,以及后期的装修入住后的相关需求。对于购房者而言,更便宜的房价可以减轻购房成本,对开发商而言,利用电商平台和购房者进行对话,降低营销费用,变相减轻购房者压力,同时利用平台的资源整合解决部分消费者因为信贷收缩而产生的资金压力问题,给开发商搭建起市场和购房者的桥梁,而不是盲目地换个方式卖资源。

开发商

选择与电商合作

是为降低营销费用

孙先生,某大型房企惠州项目营销负责人

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各路媒体之间的改造运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房地产电商亦初露锋芒。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房地产营销也不能固步自封。

此前,我在操盘惠州项目时,就曾同时与搜狐、网易、搜房等媒体进行过电商合作。今年年初,我们项目再次启动同搜房网的合作,以“抄底行动,推20套特价房”的方式让利给购房者。

由于项目购房客群主要来源于惠州和深圳,因此,项目电商营销重点针对上述两个市场。但实践结果证明,深圳市场采取此类营销的效果更明显,这可能与区域客群的上网习惯有关。深圳年轻群体对互联网的关注度较高,对搜房网活动的点击率和参与度也相对更高,电商媒介在吸引此类线上意向客源方面有较大的竞争力。

之所以选择与电商合作,主要是出于降低项目营销费用的考虑。众所周知,深圳市场的房产营销成本历来较高,惠州项目到深圳拓展客源时,经常面临巨大的营销压力。若采取电商合作模式,依靠线上投入与线下专场看房活动等组合拳,打开深圳市场相对更容易。

另一方面,开发商与电商媒介合作期间,电商媒介为取得更大效益,通常会在其平台上相应增加合作项目的广告额度,提高推广频率,自发投入多种资源形成良好的传播效应。并且,电商媒介还可以同时支撑惠州与深圳两个市场,轻松解决跨区域推广的问题。对开发商而言,新盘面市期间,采用广告投放更加密集频繁、只需支付一份广告媒体费用就结算了广告和销售佣金两份开支的电商营销模式,更利于解决营销费用上的压力,何乐而不为?

从当前电商发展的趋势来看,网络电商尚处于泛电商的阶段,并未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的电商。其依然停留在借助网络平台来推广和营销的层面上,真正的成交仍在线下。解决不了线上购房环节,这是由房子本属大宗商品的特殊性所决定。

未来的电商之路还有待时间和市场的考量,当电商媒介整合其所收集的客户资料,建立起庞大的客户数据库,并通过用心经营慢慢壮大,或能实现线上支付的功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电商。但正如淘宝购物一样,网上购房总会出现消费者不满意、房子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等一系列纠纷,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是电商发展的核心关键点。

在此之前,电商媒介必须致力做好两件事,第一,使消费者真正信任电商平台,信任线上的大宗交易。第二,与开发商建立起互相信任的信心架构,并将诚信机制贯穿于各个环节始终,依据法律法规来规范整个交易过程。

不可否认,电商将会改变现有房地产市场生态,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其成熟度将会因每一类产品的所属区域、市场划分、产品类型不同而有所变化。现有的各种营销模式中,暂时还未有某个媒体占据较大的市场份额。从开发商营销角度而言,我们更希望全网覆盖各种受众市场,因此,多媒联动是近阶段营销模式的明显特征。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蒋奇政见习记者陈博实习生刘丽萍

标签: 惠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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