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45名越南人

2014-08-09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吴笋林 湛江男子杨某伙同母亲等多人,在越南组织45名越南籍人员偷渡,分批绕过边防检查站非法进入我国境内。近日,白云区**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对杨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据杨某称,他的同伙组织越南籍偷渡人员非法进入我国境内后,会到他位于湛江的家中会合。之后,由他租大巴将偷渡人员运往汕头打工。2013年3月3日上午,杨某等人的大巴行至白云区环城高速沙贝加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某受审时称,自己是出于孝心,听从母亲的安排才帮忙转运偷渡人员。

据偷渡的越南人阮某等讲述,他们只是想来中国打工**,此前听说在中国打工每个月有2000至3000元人民币的收入,便心存向往。案犯杨某的母亲李某(另案处理)组织他们偷渡,每人收取了大概300多万越南盾(约1000元人民币)的费用。

案发后,45名偷渡客现已全部遣送回越南。

广州市白云区**审理后认为,杨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杨某在案件中属于从犯,可获轻判。*终,**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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