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销售模式欲变革 4S店变卖场成为可能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制图:陈婷

“七夕”前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枚重磅消息立即引发业内极大关注与诸多猜测。汽车销售门槛大大降低?一家4S店日后将化身“汽车超市”可以卖多个品牌?对推进汽车业反垄断意义重大?有业内人士还称,汽车领域的销售模式有望迎来实质性的变革。对此,本报特别推出此次策划,进行全方位解读,让你更深入了解这次《公告》内容。

新政解读

新政为品牌经销商松绑

据工商总局公告显示,“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自本月20日起,将**接收汽车供应商报送的备案材料。对已接收材料中符合备案条件的汽车总经销商和品牌授权经销商,将在9月份*后一批备案名单中公布。”

解读:新政明确规定品牌授权备案取消的执行时间,新政执行后,汽车品牌经销商不需要品牌总经销商或整车厂家为其授权备案,为长期被车企控制的汽车经销商起到一定“松绑”作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罗磊表示,此次公告的发布是工商总局酝酿已久的,其*重要的意义在于这是工商总局“简政放权”的表现。对于企业和经销商来说,日后会大大缩短企业授权经销商的周期,不用浪费3-6个月时间进行备案。

新政**限制单一品牌

据公告显示,在备案工作停止实施后,从事汽车品牌销售的汽车经销商(含总经销商),按照工商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根据工商总局公布的备案名单文件,已经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登记为“××品牌汽车销售”的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可以申请变更登记为“汽车销售”。

解读:新政执行后,汽车4S店经销商**被限制为单一品牌汽车销售,这给了汽车品牌混合经营更多的可能性。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沈进军表示,备案放开将利于经销商企业主体的多元化、经营方式多样化发展,也利于**公平竞争的环境,实现业态的多元化。在未来,将可能出现像“汽车超市”、“大型综合维修企业”等汽车经营模式。

经销商体系难打破

尽管新政的**,被许多业内人士视为行业改革的起步。但从公告内容来看,新政目前仅仅为国家工商总局在经营范围上的放开,难以打破长期被车企垄断控制的经销商体系。即使汽车经销商的经营范围被允许经营多个品牌,但汽车经销商要销售其汽车产品,必须与车企达成一致。倘若车企要求汽车经销商不能销售其他品牌的车辆,货源被车企控制的经销商也只能继续“惟命是从”。

解读:汽车评论员张志勇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工商总局的举措会难以直接打破垄断,甚至即使《办法》废止也难改汽车行业垄断行为,除非监管部门能够严格执行2008年**的《反垄断法》。

虽然如此,不少业内人士仍认为,该新政更多体现为一项具有象征意义的政策信号。从发改委对豪华品牌的反垄断调查,到工商部门的开放品牌授权备案,接下来很可能会继续**相关政策,逐步改变汽车市场的现状。(罗忠明)

观点对对碰

经销商:有利于大集团跨区整合

惠州江北益成福特4S店总经理梁发宏告诉南都记者,《公告》还没正式实施,很多情况不是很了解,还在观望,真正的结果将拭目以待。

“关于《公告》影响,目前不管**部门还是主机厂都没作出正面回应。”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部销售室区域代表雷波称,虽然有相关文件下来,但文件什么时候能发挥效应,可能还有相当一段时间。

坊间有人乐观认为,《公告》实施后,部分4S店或会转型为综合经销商,新格局的诞生过程中也许会对现有格局内造成一定冲击,取消“专营执照”后,4S店将失去自己原有的优势,消费者能从中享受到更多购车实惠。

更多业内人士对此态度则比较理性。从目前的政策来看,经销商要销售某一品牌车型,还是需要取得厂家的授权,履行正常的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新政策只是取消了*后的备案环节。上海大众惠州恒信4S店销售总监余少华称,《公告》正式实施对4S店影响不大,汽车原有销售模式存在已久,很难打破。

“这对厂家影响不会太大”。在比亚迪华南营销部深圳大区经理鄞小品眼里,《公告》的**更多是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消费环境。从宏观角度来看,《公告》的**对国内汽车市场的成熟起到了推动作用。

厂家:企业在经销商中的话语权或将改变

斯巴鲁汽车(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金勇:为工商总局的改革叫好。此项政策的颁布,变相取消了由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下发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对汽车销售行业将产生深远影响,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有利有弊,并对未来销售模式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从经销商的角度来看,这一政策对**能力本身就较强的经销商集团或多品牌跨区域的经销商来说不仅不会造成影响,反而有利于其整合资源,更利于其在成本方面的把控。而对于单一品牌或较小经销商将产生极大的影响,此时若厂家不及时调整相关销售政策,相对弱势的经销商**将难以得到保障。与此同时,厂家在经销商中的话语权或将因此发生改变。

东风日产市场销售总部副总部长陈昊:这是一个标志性事件,存在了十年的《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将会有重大调整,甚至退出历史舞台,网络形态会发生变化,市场机制、资源配制慢慢会回归商业逻辑的原点。经销商和主机厂都应高度重视和关注。

天津一汽销售公司副总经理党仁:代表自主也代表个人表达看法,新政策**后,厂家对经销商的强势管理会减弱,甚至强势品牌的强势会不复存在。经销商销售产品的选择性自由度会加大,就像超市货架竞争原理,弱势产品想要占据好位置需要更多付出!强者更强、弱者更弱,促进更加剧烈的两极分化!

昌河汽车销售公司副总经理陈平:强者越强,将加速汽车市场分化。

东风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斌波:重大变化,中国的汽车市场,在市场化的道路上,将走得更好更远。

长安马自达汽车销售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况锦文:主动权还是在厂家,备案本来就是不必要的成本。(黄习伟)

汽车反垄断深入推进

叫停品牌授权后N种结果大猜测

NO.1

今后卖水果小贩也可卖汽车

猜测:《公告》的**,乐观派似乎从中读到意外惊喜,有的媒体甚至大呼:“买车在未来将变得越来越方便,只要便利店的老板能拿到厂家授权并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登记‘汽车销售’就可卖车。”甚至有些大胆预测道“卖水果小贩也可卖汽车”。亲,你信吗?

正方:这个猜测可以有!当然,这只不过是一个有些夸张的比喻。

反方:比亚迪惠迪4S店总经理马俊伟表示,汽车行业毕竟是专业知识较强的行业,同时作为一种投资,其需要硬性的条件。虽然说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备案工作,但机制性的东西还是会存在的,不可能“零门槛”进入这个行业。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副***崔东树认为“这不太现实”,因为汽车经销也需要一个比较高的资本量,另外也需要厂家的审批;但不可否认经销商有了更多自主的权力,一个品牌经营不下去,可以换另一种品牌,这会起到“优胜劣汰”的作用,加快品牌资源的优化速度。

广东省汽车协会会长严斐也称这是对公告的“误读”。“这个《公告》只是顺应了取消行政审批这一改革趋势,取消了前置备案,对所有的经销商和总代理来说大大地简化了手续,但目前为止,并没有改变总代理和经销商的授权关系。”

预测指数:☆☆☆☆☆

NO.2

一家4S店能卖多个品牌车

猜测:据悉,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奠定了我国汽车销售的基本模式,即一家汽车4S店只能卖同一品牌的汽车。汽车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从原来的“××品牌汽车销售”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淡化了品牌,如此一来,4S店有望变“汽车超市”吗?

正方:一家4S店可以销售多个品牌车,张志勇对此认为,经销商经营的范围得到扩大,使得多品牌经营成为可能;未来的汽车销售有望向汽车大卖场的方式转变。

封士明称,在政策**前,一些二级经销商本身就有这种情况,比较明显的像在一些县级市,一些经销商会提供多个品牌的服务,现在政策上的落实,就像是将二级市场上升为一级市场,在理论上对汽车产业的发展趋势有影响,但实际上影响不大,至少汽车大卖场的销售方式不会成为主流。

反方:崔东树则认为,《公告》不过是取消了一项原本就多余的备案工作,今后经销商的经营范围,**标明某某品牌汽车销售,这并不意味着一家4S店就能卖多个品牌的汽车。或换句话说,国家层面对汽车品牌放松管理,但厂家是有权进行授权管理的。厂家是协调供货链的核心,主导整个市场的运作,承担一定风险,因而有责任也有压力。一家4S店能卖多个品牌车模式也有诸多弊端。如不利于品牌宣传,不利于统一管理,服务也不到位。

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华南分部销售室区域代表雷波对此也表示,“一个店卖多个品牌的模式,不是政府说了算,也不是主机厂说了算,*终要客户和市场认同的模式,才算数。”

严斐称,在《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里面,总代理对经销商的授权还是存在的,因为“公告”并没有废除《品牌管理办法》。一家4S店卖多个品牌的车的可能性目前还是很低的。你要卖几种车,货源何来?毕竟公告里面只是取消了汽车总经销商和经销商的前置备案,并没有废除品牌授权问题。工商带头打破了审批条款,但还没有打破传统的经营模式。如果要做到一个4S店卖多种品牌汽车的经营模式,还要等修改《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同时,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卖车,进入汽车行业还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的条件,如场地、资本以及技术都是不可或缺。在英国有一些汽车卖场,就在卖很多种品牌的车,但是他们都能从厂家直接拿到货,在我国大都是4S店模式,因为大卖场式经营不能在厂家拿货,只能是二级代理,所以很难做大。对消费者来说可能大卖场更有吸引力,因为有选择,有比较。很难说哪一种模式*好,我个人认为:*好是多种经营模式共存。

预测指数:★★★☆☆

NO.3

车企对经销商管控将弱化

猜测: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在微博发文称,新政策实施后,工商总局将**拥有品牌销售中的相关审批权,实际上变相取消了执行十年之久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将不利于厂家的市场管理,对经销商则有利有弊。

正方:如果“汽车超市”、“汽车卖场+综合维修厂”等新销售模式将成为新兴发展方向,经销商有了更多选择权,厂家和经销商的话语权也将因此改变。汽车分析师封士明认为,“政策的本质是汽车流通行业为进一步提高经销商的话语权。通过工商总局、发改委这些行政部门**相关的政策措施来对外来汽车厂商进行施压,是这个政策**的背景。”

反方:比亚迪华南营销部深圳大区经理鄞小品认为,任何一个汽车品牌都会对经销商的任务量有要求。针对有人称厂家处于强势地位,对经销商有“压库”、“搭售”等行为,其中或有误解。每个品牌具体情况不一样。厂家不直接面对终端销售,有库存也很正常。

“就比亚迪而言,前几年或许有类似现象,这两年情况大有好转,不好卖的车型,生产也停了。厂家与经销商的发展也是相辅相成,厂家要推广品牌,**更好口碑,对经销商整体硬件、软件自然有一定要求。如具备多大的场地放车等,只有达标才会允许卖车。”

崔东树也认为,政府参与利益集团的博弈有些不合理,这并非《公告》**的初衷。“政府只是**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实现消费者利益*大化。

预测指数:★☆☆☆☆

NO.4

《公告》有利于推进汽车业反垄断行动

猜测:汽车业反垄断将动真格!今年6月份,商务部发布《关于开展地区封锁行业垄断问卷调查的通知》,随即在全国范围内面向汽车企业开展地方政府垄断行为“摸底”调查。7月以来,奔驰、捷豹路虎、奥迪等高端豪车品牌接连宣布整车、配件或保养价格下调。多家车企表示,降价是为了回应国家反垄断部门针对汽车行业进行的调查。《公告》也将进一步推动汽车业反垄断。

正方:根据以往的政策规定,我国汽车流通领域一直使用“XX品牌汽车销售”的登记方式。这种方式导致汽车生产厂商在经销商的合作中具有更强的话语权,而这种厂商与经销商之间不对等的关系导致了垄断现象的滋生。张志勇表示,《公告》在客观上也会起到反垄断的效果,会有效降低经销商的交易成本、运营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经销商的工作效率。

马俊伟认为,《公告》的**无论是对汽车销售行业还是消费者都是有好处的,是一种打破,迎合了汽车行业的反垄断。

反方:“简政放权”与反垄断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简政放权”对汽车厂商与经销商的关系起到比较好的积极影响,至于反垄断则效果不大。

预测指数:★★☆☆☆

NO.5

进口车价格有望再度降低

猜测:针对豪华汽车市场的垄断,国家各部委打出的“组合拳”已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少高端品牌已经开始做出调整。《公告》实施后,进口车价格有望再度降低。

正方:有业内人士称,在汽车销售的总代理经销商垄断制度被打破后,汽车经销商无需从总经销处进货,也无需获得厂家授权,他们可以直接从海外进口车辆,免去了由于非中规车没有总代理商而无法进行前置审批的障碍,市场竞争会更加充分。这让我们可以预见这样一个场景:进口车价格有望再度降低。

反方:崔东树表示,工商总局不过问进口车销售问题,这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试想一下,谁都可以从海外进口车辆来卖,如果管理失控,市场就会变得混乱,针对进口车还是会有一套系列办法。如进口车油耗,工信部要管;涉及上牌、注册等事项,公安部也要管……坦白而言,由于利润较高、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以及国家将推出措施进行反垄断,进口车整体价格趋势是会有所下降,消费者购买进口车也会变得越来越便利。从根源分析,进口车的价格下降问题更多还得要靠市场竞争开放促成。

预测指数:★★☆☆☆

[专家观点]

“《公告》并没有强制性,对于经销商而言是可做可不做的。”汽车分析师封士明认为,通常为了客户认知度和品牌维护的角度,经销商一般不会做多品牌经营,而且厂商也不想折损它的品牌知名度。“影响比较大的可能是一些边缘性的品牌,如欧宝汽车。一类是同一集团内部进行合作,联合起来,实现节约成本;另一类是非集团内部,同一个地区之间为了节约成本,提高效率,进行合作。”这一切都是法律层面上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能否取得效果,客观上还少不了汽车厂商的配合,《公告》**显示了政策上的松动,对国内汽车产业的改变不大。

[一周辣评]  《公告》象征意义或大于实际影响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一石激起千层浪,不分析出个中利弊欲罢不能。

业内人士纷纷击掌,工商总局权力如此下放,简化行政审批,不仅符合不久前国务院提出的企业工商注册程序简化的要求,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从消息发布起,笔者的微信群、朋友圈也都在疯转这个《公告》,他们似乎从中读出了更多信息,以品牌授权为核心的汽车零售商体系,期待即将迎来重大变革。工商总局甩手一扔,展现悠然气度,谁才是“简政放权”背后的*大受益者?是厂家,还是经销商?乐观派认为经销商能尝到甜头,政策配件、品牌松绑,没有婆婆管教,说不定未来将出现像苏宁、国美等卖家电一样卖汽车的经销模式,“汽车超市”中,经销商可以销售任何品牌的汽车,想着想着,4S店貌似有了更多活力。还有那些被4S店、连锁、一站式店牵制相当严重的维修厂,也将迎来机遇,会并入售后服务连锁网店吗?或会成为车企授权服务点?电商、零部件、用品企业也能否分一杯羹?似乎一切皆有可能呢。

且慢!大热天容易头脑发热,还要多泼泼冷水。局内人、局外人大胆预测大多是从相对比较宏观的视角来观察的。可要知道这是一盘很复杂的棋,从原有的棋局来看,一些实力强悍的汽车生产商还是明显占据着上风,大家切勿过于乐观。

道理很简单,汽车生产商对渠道推广都是用重金砸出来的,凭什么向其他竞争对手敞开大门?一发现经销商有异常之举,第一时间可以关闭经营的数据系统,让你无法进行订单处理,更不要说车辆维修等售后服务、零备件销售受制于人。*为关键的是,汽车生产商掌握着*核心的产品与技术,可为经销商、消费者两方提供源源不断的“粮草”,而这又是对方需要却又难以生产的东西,所以在市场的作用下,这些汽车厂商占据产业链的上游,牢牢把控住汽车行业的命脉,而这里面无论是“嗷嗷待哺”的中国市场,还是经销商、消费者,都无力挣脱原有的困局。在合同上,也是一年一签,厂家占据多些话语权。更何况过去10余年间,各个汽车品牌基本已完成了网络布局,眼下**的《公告》也无法改变车企把持绝对市场支配地位的现状。厂商博弈注定还要经历一个更漫长的斗争过程。

采写(除署名外):

南都记者黎秀敏实习生黄文倾

标签: 惠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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