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早知”人为制造了垃圾场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南都漫画张建辉

近日,网友在微博上反映称,跨境工业区公交站牌附近成为“垃圾场”,但从来没看到有清洁工对这些垃圾进行清理。工业区管委会在收到记者反映后,迅速进行了清理。管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前该片区是市**、绿化部门和环卫共同管理承包,但是合同到期后没有进行招标,出现附近垃圾多等环境问题。现在公共临时停车场覆盖的范围属于管委会管理,但由于处理垃圾所需的经费要报告给相关部门审批而且时间长,因此才出现网友反映的情况。(《南方都市报》8月19日AII04版报道)

网友反映的“垃圾场”情况属实,管委会回应说明的合同到期后没有进行招标和处理垃圾所需的经费要报告给相关部门审批而且时间长,也都是属实的。正因为情况都属实,这三个“冤家”才没有理由同时出现。

管委会既然已经知道合同到期后没有进行招标,就应该知道原先共同管理承包的部门从此撒手不管,难道就不知道撒手不管的后果就是制造一个个“垃圾场”吗?可见,合同到期不招标与“垃圾场”不能成为一对“冤家”。再看所需经费审批时间长这点,它与合同到期不招标同样不能成为一对“冤家”,它应该在合同结束前就要报告给相关部门审批,而不是等待合同到期后甚至到期后一段时间再报告。如果制度上规定要到合同结束才能报告,那就说明制度存在有待改进的地方。当管委会都应该早知道的三个“冤家”相聚时,跨境工业区公交站牌附近成为“垃圾场”,就不算是什么奇怪的事情。

在事已至此的情形下,人为冒出的“垃圾场”就劳烦管委会费心了,先垫付工资也好,先请人打扫后付工资也罢,自己动手也行,只要能管好就好。不过,类似事件难保也会出现在他处,如何避免理应成为公共话题。笔者认为,除了管理部门要尽心尽职特别是要“早知道”负起责任外,垃圾处理经费审批时间长同样不容忽视。本月15日,珠海市五个试点部门**晒出了权力清单,公布了每项职权的**办结时间。那么,垃圾处理经费审批时间能否缩短,以便更快捷地为公众服务,理应成为有关部门“会诊”的目标,并在日后晒权力清单时让人眼前一亮。这样一来,“垃圾场”、“合同到期不招标”“垃圾处理经费审批时间长”才能**成为让人生厌的“冤家”。□邵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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