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广州进入贸易时代 "小蛮腰"挂广告与美丑无关

2014-08-21来源 : 互联网

作为小我,我对小蛮腰没有什么乐趣,挂不挂广告都无所谓。挂了不见得就丑了,因为原本就挺丑。哈哈!可是客观上这个模样怪僻高耸入云的超等高塔已经成为了广州公共视觉空间的一部门,我也来凑凑热闹说两句。

凡事讲究利弊。在小蛮腰上面挂广告有什么益处呢?报道说,广州塔塔身广告的五年让渡底价*高,达到1.5438亿元人民币。招标公示介绍,当局和业主将按照“三七分”的比例,分享广州塔广告位带来的收入。若该广告位以底价成交,广州市财务将进账约4631.4万元,当局收入平均一年1000万元都不到。对于广州这么大一个城市,这笔收入我看是鸡碎咁多,可以忽略不计。当然,别的一个益处不是用*算得清的,就是广州的“商都”城市形象,一种浓烈的贸易氛围。而坏处呢?那就是一些**说的,“不克不及让贸易好处**公共空间和美学。”在我看来,无论是赞成仍是否决,都缺乏充沛的来由。

若是是为了*,这点小*不该该在乎,“连汁都捞埋”的人显然不是干大事的人,更不是广州这个**大都会的所为。可是,说“小蛮腰”做了广告就是贸易好处**了公共空间和美学,也太**了一点。按照这个理论,不但“小蛮腰”,所有公共空间的广告都不克不及做了,没有广告的世界才有审美价值?世界上所有的大都会都要哭晕了。“小蛮腰”无非就是被说成是地标嘛?地标又怎么样?“小蛮腰”的功能自己就是广州的一个城市形象,换言之自己就是广州的广告,上去吃吃饭照拍照看看风光,没有多大本色性的功能性的意义。**都在用一种扯不清的事理来措辞,成果必定是谁也说服不了谁。不外就起点而言,经验告诉我们,为*而赞成和为城市审美而否决,干得成的必然是*。你信不信?

再细看报道:“据招标公示介绍,广州塔规划广告位的LED挂网正在安装施工中,估计10月可投入利用。”切!人家都已经开工了,你们还争论什么?!

是的,我们看戏要看全套。广州市当局和广州塔的业主方对于广告收入是按三七开分成。一年不到一万万的收入对于广州市当局来说是湿湿碎,可是一年两万万的收入对于业主方来说却不是一个小数。广州塔的业主不是**而是广州城投集团,所谓分成只是老窦同仔分账罢了。如斯看来,广州塔上做广告已经是势在必行。

我不知道广州公共视觉空间的审美尺度是谁在拟定什么人在主导?按理说,一个城市的公共视觉空间的审美成果是这个城市在成长过程中持久演化而成,各个期间的报酬规划只是以这个城市的地舆、风尚、风气和遍及审美价值为坐标的强和谐协调。可惜广州和全国无数大城市一样,这几十年几乎不是在成长而是在膨大,像吃了发酵粉一样。如斯一来,城市公共空间的审美无论是价值观仍是成果都没有汗青什么事了,酿成了主政者及其帮闲艺术家的涂鸦。尽管广州的公共视觉空间一向都没有什么“美”可审可赏,可是曩昔多年,**一向是在用一种近似净空强迫症的固执在主导这个工作,珠江两岸禁绝做户外广告,春风路禁绝做户外广告,机场也禁绝做户外广告……我很思疑昔时的这些主政者们到底是不是属于这个时代的人?

关于这个时代各家各户都有本身的界说。可是无论是小时代仍是大时代,这是一个贸易的时代,这应该是一个根基的共识。而一个没有户外广告的贸易大都会,对于这个时代来说是底子不成想象的。户外广告政策的收和放,现实上也与城市公共视觉空间的审美关系不大。古时辰村落公共视觉空间另有酒幡,现代化的**大都会竖个户外广告就不审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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