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宇:财税体制改革含金量高

2014-08-31来源 : 互联网

在王振宇看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部分,凸显了8个新亮点:

亮点一:从国家*理高度明确了财政定位

《决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理体系和*理能力现代化,而“财政是国家*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久安的制度**。”这一重要表述,将财政基于经济、社会和政*等多维视角来考量,明确了新时期财政的地位和作用,凸显了*******集体对财政本质的新诠释。

亮点二:清理规范**支出挂钩机制

长期以来,**财权部门化、部门财权法*化,以及由此衍生的财政支出比例化、泛法化等问题十分突出。财政支出向**领域倾斜,在特定时点条件下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一些薄弱领域、**环节问题的解决。但这种不分级次且长期化的“挂钩”做法,造成了“法与法”之间的矛盾,降低了**财力资源的配置效率。清理规范一般不采取挂钩机制,有利于增强财政投入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亮点三: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我国现行的财政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完成年度预算进度,往往在年末出现“突击花钱”、大量结转的现象。究其原因,就是缺少项目周期滚动预算(如三年或五年)。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建立,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亮点四:建立权责发生制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

我国现行的**会计一直沿袭收付实现制的形式,不能全面反映**的资金运动,无法体现**的“隐性债务”。权责发生制**综合财务报告制度的采用,将有效规范各级**的举债行为,进而构建合理的风险预警机制。

亮点五:改进财政转移制度

转移支付制度的初步建立,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间纵向、横向财力失衡问题,加速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进程。但现行的这种规模过大、结构失衡、部门主导的财政转移支付,出现了一般转移支付专项化、专项转移支付一般化的问题。

对此,《决定》较好地明确了转移支付改革路径,如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出台增支政策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原则上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亮点六:完善税收制度

我国现行的税制结构,大体沿袭着1994年税改时的制度设计,以流转税、**税为主导的税制模式。这样的税制格局在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缓解贫富差距等方面的作用相对较弱,甚至出现了“逆向调节”的问题。

例如,由于个人所得税制的不完善,客观上存在着中低收入者税(负)重而高收入者税(负)轻的问题。《决定》对税制改革进行了系统表述,包括完善地方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改进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资源税和环保费改税等,有利于税制结构的优化。

亮点七: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理想的分税制模式是事权与财权大致匹配。《决定》首次提出了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这是一个重要的认知过程和较大改进。本着外部性、信息复杂程度和激励相容的原则,适度强化了**事权和支出责任,合理明确了**与地方共同责任的分担机制,以及部分**事权通过转移支付“委托”地方“代理”的关系,有利于**间事权的合理划分。

亮点八:保持现有**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

此前,学术界和**与地方间有关“集权与分权”的争论一直不休,《决定》的新表述,无疑给这一争论画上句号。但随着“营改增”试点及其试点范围的扩大,营业税的地方主体税种地位将不复存在,亟须结合税制改革,重新划分**与地方收入。

可供选择的改革方案,一是重新划分**与地方间增值税、所得税分享比例,二是改进消费税并让渡地方,三是开征不动产税、遗产和赠与税等等,弥补地方因“营改增”后的财力缺口。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