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区市民邓师长教师筹算以市场价72万元(1.9万元/平方米)将盛德路幸福立方一套公寓出售。但在打点纳税申报递件手续时,邓师长教师却收到越秀地税部分逾逾147万元的核价通知书。邓师长教师又找到税局认定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审定公寓价*,但越秀地税局却不承认。而记者在四周查询发现,该公寓售价仅为约2万元/平方米。
公寓转手税额突增10万
2009年11月,邓师长教师在盛德路四周的幸福立方采办一套37平方米的公寓,本年7月,邓师长教师筹办以1.9万元/平方米卖给谢师长教师,总价72万元。
7月16日一早,邓师长教师到市房地产买卖中间打点纳税申报递件手续时,工作人员向其出具了一个通知,邓师长教师的公寓计税审定单价为3.9万元/平方米,审定总价147万多元。
“按照现实买卖,我的公寓价值72万元,只需缴纳约11万元的税款,但若是按越秀地税部分的审定价算,要缴纳约21万元的税款。”邓师长教师说。
到底谁的评估更权势*子?
7月17日,邓师长教师向越秀区地税部分提交调整减免计税单价的申请。并在对方的指引下,找广州银信地盘房地产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评估。
7月25日,邓师长教师向买卖中间递交银信公司的评估陈述,陈述中审定,邓师长教师的公寓市场评估价值为72.6万元。此后,邓师长教师先后两次前去越秀区地税局,获得的回答别离是“还没有收到材料”和“副科长外出”。8月21日,邓师长教师再次前去越秀地税局,并和专务员劳蜜斯、税源十一科副科长徐蜜斯一同前去邓师长教师的公寓查看。“我带两位税务专员在幸福立方3楼逛了一圈,他们只说可能要再耗点时候,让我们耐烦期待。”邓师长教师说。
8月29日早上,税务专员劳蜜斯致电邓师长教师,称“仍是按原审定价计税”。
“此后,谁人劳蜜斯就告诉我,审定价的计较方式是依据四个权势*子数据,但具体是什么,她也不清晰。”邓师长教师说。
地税局**给评估尺度
昨天,在越秀地税局税源十一科,记者和邓师长教师见到税务专员劳蜜斯和副科长徐蜜斯。就邓师长教师提出的核价依据问题,徐蜜斯回覆称,具体是什么权势*子数据不便利回覆,他们也不清晰。
无奈之下,邓师长教师只能就地再写了一份调整减免计税单价的申请。邓师长教师告诉记者,同样的环境不只是发生在他的身上。“做评估要破费良多*,三次评估得花不少冤枉*!”邓师长教师无奈地说道。
昨日,记者走访四周的地产代办署理公司,发现幸福立方公寓的价*约2万元/平方米,没有接近3.9万元/平方米的售价。
就房产核价尺度问题,记者致电越秀地税,但对方称需咨询房管局。而记者多次拨打广州市房管局德律风,却一向收到“话务员忙”的语音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