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9月2日电广州一男人在本身经营的印刷店不法印制有“同仁堂”注册商标的外包装,并发卖给假药制造者取利。广州越秀**2日对被告人孙某义因**不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一案进行开庭审理。
据广州越秀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下半年,孙某义操纵其租赁的“广州市越秀区佳宏鸿泰印刷代办署理办事部”伪造北京同仁堂有限责任公司的“同仁堂”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纸盒、标签、标识共计27790个,并发卖给同案人李某华等二人用于发卖假药“北京同仁堂安宫牛黄丸”。
孙某义在庭上称,从2013年9月起头印制“同仁堂”商标,那时同案人李某金供给了“同仁堂”商标的样版,但没有出示委托授权书,就说是给**制药厂家用的。孙某义也没有进行核实,“他说我就相信了,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
据领会,李某华等二人从市场上购进乌鸡白凤丸,掏出药丸后,自行增减配方,调配出与安宫牛黄丸差不多味道的药丸,再烧熔地蜡成丸,*后用从孙某处购得的带有“同仁堂”标识的药盒包装好,以每粒约20元的价*发卖。
今朝,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