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公布 吉大拱北或12元/小时

2014-09-04来源 :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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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受市民诟病的珠海停车收费乱,或许不久之后有解,不过根据新方案,拱北口岸停车费或将达12元/小时。记者从市发改部门获悉,珠海停车收费听证方案正式公布,两套方案均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其中一类区域的停车成本将被提高,同时停车收费计时标准将从现在的“每小时”改为“30分钟”或“15分钟”。

一个停车位得塞两辆车

据统计显示,珠海近几年汽车保有量急速增加,截至今年6月份,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达到约37万辆,其中小汽车约28万辆(主城区则约有25万辆)。

而另一方面,譬如主城区各类停车位供应总量只有约16万个,其中包括配建停车位(含住宅小区)约15.5万个,路内停车位约1600个,公共停车位约6967个。若以上述数据计算,相当于一个停车位里得塞两辆小汽车才能满足所有车辆同时停车。

停车场地资源不足,停车位供求矛盾及停车难问题日显突出,加重道路拥挤和堵塞。为此,珠海此次借鉴了国内城市的做法,制定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通过**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运用价格杠杆,以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停放及使用,减少机动车出行量,降低路面交通饱和度,提高道路通行速度,促进交通出行结构优化,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以缓解目前交通越来越拥堵的状况。

繁华区域停车费将提高

同时,此次听证方案将根据土地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地理位置、人口规模、路网密度、公交发达程度、停车场地资源供求状况等因素,对全市停车场实行分区域差别停车收费政策,划分为三类区域。其中,一类区域是指停车资源不足,停车位求大于供的区域,如拱北口岸周边、吉大商业区周边等。二类区域是指停车位基本满足,供求平衡的区域,停车位供大于求的区域则分为第三类区域。

此外,记者看到一类区域的停车收费标准总水平提高较为明显。比如拱北口岸周边,以往**核准的商业停车场每小时6元,而根据现在方案的标准计算未来或将达到每小时12元。市发改部门表示,这是为了引导车辆尽可能选择二、三类区域停放,引导市民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同时,为加快停车位周转,提高车位使用效率,方案还将计时标准尽量缩短,比如将计时标准由现在的“每小时”调整为“30分钟”或“15分钟”。

市发改局还发布了《珠海市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成本调查报告》。据了解,此报告是结合珠海实际情况,选取了免税商场、国贸购物广场、来魅力假日酒店等15家有代表性的停车场,涵盖香洲、吉大、拱北、金湾、斗门地区,包括商业配套停车场(室内、室外)、居民住宅停车场(露天、非露天),并按区域进行了划分,在各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成本基础上,汇总计算出平均成本。

停放车辆毁损或灭失

停车场将担责

《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该问题

南都讯 除了停车收费听证方案公布外,昨日市发改局还发布了《珠海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其中除了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将实行市场调节价、**指导价、**定价管理等不同定价形式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外,还将以往容易引发争议的车辆在停车场内出现问题,停车场是否担责等问题进行了明确。

住宅区停车场实行**指导价

根据《征求意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指导价、**定价管理。其中,室内专业停车场(**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所以及设在城市郊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指导价;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交通枢纽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和自动收费停车设施、**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场,以及设在城市市区地段的露天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定价;而机动车辆因交通违法、肇事或故障等原因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定价。

据了解,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根据停车场所在区域、停车位供求状况、停车场建设和经营管理成本等因素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实行**指导价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在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管辖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定价的停车场,由经营者向管辖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

标价牌将统一内容及格式

《征求意见》还规定,经营者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应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停车场的基本状况、申请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制定或调整价格的依据和理由、制定或调整价格的相关数据资料;营业执照;**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机动车停车场的相关文件;其他与制定价格相关的材料。而停车场合并、分立、迁移、改名以及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原审批收费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外,以前珠海一些停车场标价牌都是自己制作,非常不规范,这种现象以后将有望改观。《征求意见》除了要求停车场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入口处及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用标价牌标明停放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法、免费停放时间、投诉举报电话等外,还规定收费明码标价牌及有关格式将由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

另外,针对部分停车场规定免费停车时间混乱等问题,《征求意见》也有规定。除了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停车免费外,比如进入居民住宅区的停车场,以及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等与居民住宅区共用的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不得收费;进入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写字楼、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口岸等配套停车场,以及其它经批准允许收费的各类停车场(不含路内停车)不超过15分钟,不得收费。

车辆毁损或灭失,停车场将担责

以往经常发生车辆缴费停在停车场内,但出现损毁、丢失等情况后,停车场拒不赔偿,导致纠纷不断。这种情况以后将不再出现。

根据《征求意见》,停车场经营者应当维护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防止车辆毁损、灭失;车辆交付停车场停放管理后,停车场经营者在停放期间因管理不善造成停放车辆毁损或者灭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机动车进入停车场时,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标示或者能够准确记录机动车牌号、进入时间的记录牌或卡,另外停车场应当主动向车主提供发票。市发改部门表示,若停车场经营者有不执行**定价、**指导价及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详解]

两套方案仅计时标准和包月存变化

此次停车收费听证共提供了两套方案。记者对比上述两套方案发现,只是在停车场计时标准和包月收费标准以及路边咪表停车收费标准上存在不同。

两套方案变化不大

在上述两套方案中,室内专业停车场(**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的是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因此两套方案有关这块的收费标准没有变化。

在商业场所停车场收费标准上,两套方案仅在停车场计时标准存在不同,比如第一套方案的小车收费计时标准是按照每半小时,其一类区域每半小时收费6元,而第二套方案则按照15分钟计算,收费金额也减半了,每15分钟收费3元。

上述情况同样也存在于住宅区停车收费标准上。比如,第一套方案的小车收费计时标准是按照每小时,其一类区域(室内)每小时收费6元,而第二套方案则按照每半小时计算,收费金额也减半了,每半小时收费3元。市发改部门表示,上述都实行的是**指导价,因此以上收费标准均为最高收费,经营者可以在不超过最高收费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另外,住宅业主及非业主房屋使用人有权选择按月或按次交费。

医院等场所停车免费

记者看到,两套听证方案中,路边停车收费标准变化最大。第一套方案在上午8时30分到晚上9点的范围内,采取是首半小时停车收费2元,超过半小时后每半小时收费3元;而第二套方案则在这一时段直接采取每半小时收费3元的方式。其它时间段的收费,两套方案并无变化,均为每次最高收费5元。

此外,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对服务对象开放的内设停车场,原则上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不过,市发改部门表示,若是为了合理调节停车服务资源的利用或弥补正常服务费用支出而确需收费的,在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收费标准可以按照优先满足服务对象停车需求的原则从低制定。

消费者提出意见:“《征求意见》无法解决停车难”

将作为消费者代表参加听证会的广东林氏律师事务所林叔权表示,刚收到《征求意见》及《停车场差别化收费听证方案》。他认为,收费办法并不能解决停车难的根本问题。

“应该首先满足需求的问题,珠海的停车位是严重供不应求的,无论是公用停车场还是小区、道路停车位。”林叔权说,“比如我所在的香洲阳光大厦,以及一些写字楼、商场、小区等人流比较集中的地方,都很难找到停车位,只能把车开远一点,找到哪里停哪里。”而同为消费者代表的广州市贤邦贸易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周桂华也反映,日常停车过程中存在停车难、乱停放、停车贵等问题。

林叔权认为,珠海应增加公用停车位,加强停车场位的建设。“收费要有一个**指导价,这是必须的,但标准不能订过高,要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一致。”

而将作为专家学者出席听证会的市停车服务协会张晓南则表示,停车难不光是珠海一个城市面临的问题,国内外都会遇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本次听证会将讨论实行停车差别化办法,这种方法是好的,思路也是对的,但不能光考虑到停车收费,还有些细节要充分考虑,比如要充分考虑到人的路权问题,人民享受公共资源权利的问题,要考虑大多数人。

对此,张晓南提了几点观念。“第一,关于公共资源,不管是路边停车还是**设置停车场,都属于人民大众,不单是某些有车人的。因为毕竟有车的是少数,走路的还是多数。那么占用公共资源的少数人,应该付出一些成本,来弥补**在修建公共基础设施及交通管理设施等方面的一些投入,让更多的人得益。”

“第二,公共资源里面有很大的一部分是路权问题,即人民群众有行路的权利,不但是少数有车阶级有这个权利。如果停车占道,让群众没有地方可走路,就涉及到路权问题。”张晓南说。

此外,张晓南认为,实施差别化的价格管理是可行的。根据国际惯例,路边停车只是解决临时停车的一种方式,并不能解决长期停放。“**制定差别价格杠杆来调节停车难,在设定收费和收入成本时要充分考虑到,路内停车要高于路外停车、地上停车要高于地下停车、市中心停车要高于外围停车、白天停车要高于晚上停车。”“这也是此次**提出来的分区域差异化收费,充分利用好珠海的资源包括公共资源及私人资源,比如晚上不停车的时候,提供给他人停车,以及转向地下停车,节省空间。”

[部门回应]

停车场资质问题还需各部门共同处理

对于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科长肖达武表示,该办法比以前的管理办法细了很多,更具有针对性。

“之前因为旧办法有些不是很适用了,停车场收费矛盾还是挺大的,我们一个月能接到几十宗关于停车收费的投诉电话。”肖达武说,投诉问题中,有相当一部分反映一些停车场无资质乱收费,还有反映部分停车场趁着春节或者大的节日提高标准收取停车费用,这就涉及到一个明码标价的问题。

肖达武表示,关于停车场的资质认可,是由市政园林局负责,停车场无资质经营问题,是由交警部门负责处理,而停车场无资质乱收费的投诉电话会打到市发改局来。“比如一些较老的酒店,由于早期未规划停车场,办不到停车场的资质。还有一些停车场跟我们反映,经营性停车场准入要求很严格,各种各样的规划都要有。”肖达武说,“事实上很多经营性停车场提供不了那些资料,就办不到证。这方面问题还是占很大一部分的,以后还需要各部门共同来处理。”

此外,肖达武表示,《征求意见》对停车乱收费现象进行了约束。根据原来的办法,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收费,绝大多数的是实行市场指导价。“我们能规范的只能让它们明码标价,实行**指导价。”

待停车收费办法实施后,做好监管工作也很重要。市发改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所科长肖达武表示,等开完听证会,相关制度正式出台后,将召集各停车场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进行一个培训,接下来将于年底前进行停车场收费的专项检查,以后也会结合群众、市民的投诉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停车场的收费检查。市民可拨打统一热线12345或12358对停车收费违规现象进行投诉。

“投诉的问题,是先反映到市里的一个平台,再分到我们这里,然后一层层分到经办人员,经办人员调查后处理”,肖达武说,“我们有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相关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给予回复。”

本版统筹:南都记者李京采写:南都记者陈相利李京

一类区域:

商业配套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8.20元;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3.92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3.89元。

二类区域:

商业配套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4.32元;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4.70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36元。

三类区域:

居民住宅非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49元,露天停车场平均成本每小时2.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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