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道建不建BRT,决策还是不见人大

2014-09-05来源 : 互联网

众议苑 

□曾德雄

酝酿多时的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方案终于尘埃落定,日前召开的市**常务会议在研究了广州城建公咨委的相关报告后决定,实施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一期),在改造中同步建设公交专用道。这意味着BRT方案被弃用,也是广州城建项目公咨委成立后否决的**个方案。

这的确值得点个赞!一为公咨委,吸纳了**,坚持了自己的立场;二为广州市**,在当今不可遏止的**固定资产投资冲动中,居然生生地将这么一个大项目停止了,不能不说是要点勇气的,也是做出了某些牺牲的,比如GDP。我印象中类似的事只有停建———官方的说法是缓建———白云山隧道,不过那是基于汹汹**,而这次看来是公咨委发挥了一些作用。

当然公咨委也不是**否决,还留了一个口子,说“广州大道一期快捷化工程不建BRT,不代表永远不建”,表示广州大道快捷化二期工程可以研究分阶段、分路段建设BRT,或其他快捷运输设施,但又认为“这些都是应该建立在**讨论科学论证的基础之上”。对这样的说法我不知大家怎么看,反正我是不当真的,宁愿将之看做某种公共关系策略,比如说让与事各方特别是**有关部门下个台阶。何况当今之世俗尚日更,今日不知明日事,谁也不会真的去计划以后的事。

倒是公咨委的另一个态度值得期待,他们表示今后将会在广州大道快捷化改造系统工程建设过程中,就施工方案中的临时便民交通措施、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履行公众监督职责。这就很好了,不仅是立项,而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也要“履行公众监督职责”。即便不建BRT,广州大道的快捷化改造肯定也会带来相应的问题,比如工程造价公开透明、如何减少施工扰民、拆迁以及施工给商户带来的损失的种种补偿,等等。如果公咨委真能在这些方面持续发挥作用,相信会给沿线市民带来很大的信心和鼓舞。

*后,还是忍不住旧话重提:在这个决策过程中,还是不见人大的身影。市**参照公咨委的意见决定不建BRT,至此为止这都只应该看做是**的决策,从公共政策决策合法性的完整要求而言,这个决策其实还是应该交由人大审议表决的,表决通过了才*终算数。但现在我们看到,人大审议表决的这个程序依然阙如,从公共政策合法性角度而言这样的程序其实是很不完整的。即将召开的四中全会主题是“依法*国”,但愿可以乘着这个东风完善我们的公共政策决策程序,真正实现依法*国。

(作者系广州市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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