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门君诚 通讯员吴倩 据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统计,仅2013年8月至2014年7月一年,该院受理公安机关呈捕的故意伤害案件478宗622人,移送审查起诉的507宗673人。从南海区近一年发生的500余宗案件看,主要有以下特点:大多由生活中的一些小小摩擦引发,多属于“**犯罪”。事发后,伤人者后悔不已,代价沉重。
案例 烟价贵了一元 顾客**互殴
案情:杨某拿着20元去一烟酒行买硬盒玉溪,**娘说要21元。这下老烟民不干了,自己抽了那么多年玉溪,竟在这里被人抬价,虽然只有1块*,但老杨越想越气,用力将香烟砸在柜台上,**曾某也不示弱:“你要就要,不要就拉倒!”杨某上前推了曾某一把,曾某回了一拳,两人打成一团。曾某右手骨折,属轻伤,杨某为轻微伤。
后果:南海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移送起诉杨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