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新设垃圾费遭商家质疑

2014-09-20来源 : 互联网

林先生:我在寮步承包了一栋出租房来做生意,吃住也在那里。以前村委会每个月都会按照用水量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近,村委会又单*收取了一次名为“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费用,收费标准是每月固定37元。我们不清楚这个“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怎么收费的,这是不是重复收费。

走访:商铺与居民共用水表

林先生在寮步镇凫山村租了一栋三层的小型出租房来做生意。一楼是门店,二三楼住着家人和员工。一楼的店面并不大,还不到100个平方,主要是卖一些日用杂货。以前村委会每月都会收取一笔名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款项,他说:“这个款项的收费标准主要是根据用水量来衡量的,每一吨水收取5毛5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林先生说,他所租的整栋出租房只有一个水表,无论是一楼的店铺用水,还是二三楼的住户用水,都经过该水表。“每个月算下来,都有好几十吨的水,要交三四十块*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但据林先生说,从前段时间开始,当地村委会又开始向他们收取另外一笔费用。“这笔费用叫做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费,凡是出租房楼下有店铺的,都要收。”

南都记者日前在寮步凫山村走访时,确认凡是出租房一楼的门面是店铺的,都被要求每个月固定多交37元的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费。林先生表示:“我们这里的出租房都只有一个水表,不少人做饭都是在店铺里,用水量很大。村委会在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时,就已经按照用水量收过一次垃圾处理费了,现在又专门针对店铺来收取一次,岂不是部分是重复收取的。”

回应:“村委会做法没错”

对此,寮步凫山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回应说,生活垃圾处理费总共分两部分,一个是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按照居民的生活用水,在水费中扣除的,另外一部分是商铺的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两者是不相同的”。该工作人员解释说,但现实情况是,同一出租房只有一个水表,无法将住户用水和商铺用水分开。

对于针对商铺收取的37元其他生活垃圾处理费,寮步凫山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说,这是按照市***的相关规定来执行收费,主要是按营业面积来计算收费,凡是50到100平方米的面积,每月每户固定交37元。对此,市****表示,在商铺与居民用水水表未分开的情况下,村委会按照这样收费是没错的。不过,他们一直鼓励商铺与居民用水水表分开,那样就可以根据不同用户分类收费。

采写:南都记者 何永华

标签: 东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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