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请更换新“居民”户口簿

2014-09-27来源 : 互联网

南都讯记者谢亮辉通讯员董健方**涛近日,广州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向市民群众发出提醒,凡市属十区群众户口簿*页户别栏(左上角)尚未登记为“居民户口家庭户”或“居民户口集体户”的,请于2014年12月31日前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前往户籍地公安分局**中心或户籍地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更换新的居民户口簿。从化、增城市群众结合撤市设区工作开展再行统一更换,公安户政部门将在办理户政业务时统一查验居民户口簿。

据悉,根据***、省**相关部署,为加快广州市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广州市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开展更换统一的居民户口簿工作,更换后的居民户口簿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

广州公安户政部门负责人表示,如本人及同一户口内成员的文化程度、婚姻状况等项目发生变化需变更的,可在办理换领身份证或办理其他户政业务时,携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办理,具体手续可登陆广州金盾网户政管理频道查阅相关办事须知。“公安机关已做好充分准备,群众只要携带证明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将即来即办、一次办结。”

另外,为方便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能及时领到证件,广州市公安户政部门还推出了居民身份证领证短信告知便民服务,群众在提交**申请后,只需安心等待,不必往返到**窗口询问证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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